信息公开指南

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的要求,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实际工作及时更新。
       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
       办公时间:行政机关正常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375-2663188
       传真号码:0375-2663188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邮政编码:467000
       电子邮箱:pdsjrb@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公开:
        1.平顶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ds.gov.cn/)。
        2.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3.本机关线下查阅受理点——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办公室;地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行政综合楼6楼;联系电话:0375-2663188工作日

(二)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须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

联系电话:0375-2663188
        传真号码:0375-2663188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634房间      

邮政编码:467000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人也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写,本人签名确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平台。通过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申请办理。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及时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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