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办细化公租房申报工作
作者:程颖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19-09-11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程颖)9月10日,市住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规范申报流程,简化申报手续,近日,市住房办加强了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

中心城区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报时应提交的资料,可在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网站(新域名www.pdsfgzx.cn,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使用的相关要求,网站原域名已停止使用,启用新域名)查询,按照公租房申报流程进行申报。申报家庭登录网站后,点击“住房保障申报”飘窗,进入住房保障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公租房实行日常申报、日常审核、集中公示、集中分配制度。受理及审核实行属地管理。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房源筹措和各区申报情况统一将房源分配至各区,由各区采取抽签或摇号等方式进行公开分配。未分配公租房的申请人纳入轮候范围。各区分配后5个工作日内将分配结果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打印《公共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由各区负责发放到各保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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