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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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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请市长为我主持公道
市长你好!我叫吴小豹,我在与村上承包的南坡上种的杨树,在2019年1月19日早上被人盗伐,当我得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树已被砍倒27棵,我当即拨打110,20分钟后110赶到,当时盗树者与我村副支书与110民警进行交谈,派出所说杀倒这么多树,我们处理不了,让我报林业派出所,随后派出所就走了,当我接到林业派出所赶到现场时,人都不在了,林业派出所查了查被砍伐的棵数,随后让我把杀倒的树先拉走,说人也走了怎么找,我说我拍的有杀树人的照片,他们说又没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找人,后来我多次联系林业派出所,他们一直在推脱说没法办。多次交涉没人能给我一个答复,在没有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伐那么多的树竟然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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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2019-03-22
收到留言后转交给让河乡政府和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经让河乡镇府和森林公安回复:吴XX反映所承包南坡地种的杨树,不是吴XX的,而是陈楼村支部委员郑XX承包的荒山所种杨树,现有2004年4月1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平民终三字第4号)为依据。吴XX所反映的杨树被砍一事属实,吴XX报案后,鲁山县森林业公安局按照吴XX反映的情况正在查处中。另外吴XX反映村干部恐吓他,查无此事。 关于吴XX与郑XX荒山及附属物纠纷,建议进行法院起诉;关于杨树被砍一事,森林业公安正在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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