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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鲁山县让河乡陈楼村一手遮天,侵吞我的财产
鲁山县让河乡陈楼村村干部里外勾结,侵占我的财产,我于2004年与陈楼村签订荒山承包合同,后我在山坡上栽种杨树,可是在2019年1月19日早上,树被人砍伐,当我赶到树已经砍倒30多棵,随即过去制止,可被告知树被村干部卖掉,我向其要砍伐证说没有,明知犯法,可他们竟然这样明目张胆的,可见村干部有多黑暗,一手遮天,伐树人说村干部卖给他的,后村支书赶到,说荒山是他承包的,树是他的,我当即拨打110,20分钟后110赶到,当时盗树者与我村副支书与110民警进行交谈,派出所说杀倒这么多树,我们处理不了,让我报林业派出所,随后派出所就走了,当我接到林业派出所赶到现场时,人都不在了,林业派出所查了查被砍伐的棵数,随后让我把杀倒的树先拉走,说人也走了怎么找,我说我拍的有杀树人的照片,他们说又没有身份证号码怎么找人,后经过我查证,知道是谁砍伐我的树,后来我多次联系林业派出所,他们一直在推脱说没法办。找村上交涉,他们恐吓我,说谁也不会管,让我老老实实的。我有合法的手续,可现在我什么也没有,真想走极端,来个一了百了。可是想想,在这么好的社会下,会有人为我做主的,希望市长给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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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2019-03-22
收到留言后转交给让河乡政府和县森林公安局办理,经让河乡政府和森林公安回复:吴XX反映所承包南坡地种的杨树,不是吴XX的,而是陈楼村支部委员郑XX承包的荒山所种杨树,现有2004年4月1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平民终三字第4号)为依据。吴XX所反映的杨树被砍一事属实,吴XX报案后,鲁山县森林业公安局按照吴XX反映的情况正在查处中。另外吴XX反映村干部恐吓他,查无此事。关于吴XX与郑XX荒山及附属物纠纷,建议进行法院起诉;关于杨树被砍一事,森林业公安正在查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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