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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1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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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9
无良饭店老板拖欠工人工资
尊敬的领导: 我原本是在新华区硒粮美食打工的服务员,姓名 薛秀珍 ,身份证号 410402196307312024, 我与2018年9月去新华区硒粮美食饭店打工,直至今年2月饭店老板一直拖欠我工资9282元,我多次向饭店老板牛雪峰,尧勇讨要工资均已没钱搪塞我。今年3月6日我去新华区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1个月下来了,我再次前往劳动局,他们告知我还要等,你这件事已经在走程序了,让我在家等消息,而且态度极其恶劣。我现在每个月的生活来源就是指望着每个月的工资生活,现在半年没发工资,我连基本的生活保障都维持不下去,房租都是借朋友的钱。 现在饭店还在营业! 希望政府领导可以帮助我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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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人民政府
2019-04-17
经调查,该市民反映的情况属实,金于轩硒粮美食店拖欠反映人薛某2018年9月、10月、11月、12月及2019年1月工资共计9282元。2019年3月6日,薛某向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金于轩硒粮美食店拖欠其工资一事。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案调查核实后,责令金于轩硒粮美食店限期整改,尽快支付拖欠薛某的工资。截至4月15日,金于轩硒粮美食店未支付拖欠薛某的工资。 下一步,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依法对金于轩硒粮美食店作出行政处理。如金于轩硒粮美食店仍不履行,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0375-228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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