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2241
2019-06-12
关于2019年初中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
尊敬领导: 学生的教育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极为关注的问题,今年小升初工作已经逐步开始,今年我们了解到初中学校及教育局招生的原则是只要求在招生范围内有住房,对外来务工人员,即使在片内经商、在片内暂住的,无房者,不按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可国家政府一直有文件表示要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等对待,就近入学,请问对此我们是什么原则,怎么对待,谢谢。
回复信息
市教育体育局
2019-07-03
接到市长信箱“关于2019年初中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反映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8〕233号)文件中规定:“切实保障不同群体入学。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我市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所在毕业小学收集父母居住证、父母工商经营许可证或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与居住证一致的房产证或规范的租房合同、全家原户籍证明、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信息明细表,经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各初中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由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一视同仁,切实做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因此请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去所在辖区教体局申请备案,市教体局会根据文件精神妥善处理。 特此报告。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