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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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业主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相互推诿扯皮,处理问题简单粗暴态度蛮横。
我是新城区蓝湾翠园小区一名业主,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怡景物业公司,目前小区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存在很多问题,期间小区业主也不停的和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物业公司的主要问题就是服务质量差,主要负责人工作态度消极,保安工作中形象素质极差,东门无人值守好几个月且大门损坏近一个月也没有修好,每次去反映问题就是表面说的好好好,可问题依旧得不到解决,向上级部门反映也得不到重视,所以我们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合理合法的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提业主委员会成立筹备组申请的时候就出现很大阻碍,作为普通的一名小市民能掌握相关政策资料有限,按照豫建房管【2018】41号文件内容,我先后与新城管委会物业服务中心和应宾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数次沟通,到现在的结果就是新城管委会物业服务中心主任以不归他们管有事让我找街道办事处,他们只管物业公司为最后答复不再说这个事,可文件里写的清清楚楚的是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工作。再说应宾街道办事处对此事也以我小区所在位置没有建立社区,办事处工作人员没经手办理过这些工作需要学习为由,至今也没有明确答复我们小区到底符不符合成立条件,如果不符合为什么不明确答复,如果符合那为什么到现在一个月了还没学习好,还不开展这项工作,这一点文件里也清楚写着社区只是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工作,街道办事处才是组织、协调各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主体单位。在此期间多次打市长热线反映这件事都没有任何一级负责人与我取得联系,没有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工作进行监督,靠普通的小区居民单个去反映情况根本不起作用也没人会在意反映的问题,还有就是相关的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导致我们小区的物业工作标准很低提供的服务很差劲,不知道中间有没有什么权钱交易,导致我小区多数居民多次反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现在就想让市领导了解一下我们小区的情况,希望物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帮助我小区早日将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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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19-07-11
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关于蓝湾翠园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因应滨街道办事处地处示范区西南,原来只有7个行政村,对社区、小区的管理并没有人员与经验,辖区城镇化的矛盾日益增多,特此应滨办事处向示范区管委会申请工作人员数十名,在申请过程中,安排相关业务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资料查阅、学习,并指定应滨办工作人员与蓝湾翠园业主联系,商讨成立蓝湾翠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事宜,并提供政策支持。6月5日,应滨办工作人员已与业主沟通后,并指导其按要求提供该小区需筹备申请资料,待业主代表提交“关于筹备召开业主大会的申请”后,应滨办将根据《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豫建房管﹝2018﹞41号文件要求予以审核批复,审核合格后,指导启动下一步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 怡景物业自接管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以来,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物业管理工作。1、小区设施设备齐全且运行良好,小区主出入口设有专人24小时服务,其他出入口设刷卡系统,巡逻人员定时巡逻,工作人员“贴心管家”式服务,赢得了广大业主的一致好评。在2018年9月份被市物业管理协会授予“平顶山市物业示范项目”的称号。2、客户接待和投诉回访制度健全,客服中心记录齐全,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平均年龄30岁以下,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均为35岁以下的退伍军人,精神状态良好,工作执行力较强。公共秩序维护员均公开社会招聘,经严格的面试和岗前培训后上岗,统一着装,定期培训。3、小区东大门完好无损,业主正常刷卡出入,损坏近一个月没修好的说法情况不实。 责 任 人:徐景召(新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375—2667029 经 办 人:尚爱红 联系电话:0375—2667029 责任单位:新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5—266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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