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1607
2017-10-12
关于市二中职称评选舞弊问题的反映
关于市二中职称评选舞弊问题的反映:职称评选文件中,明确要求必须有班主任经历者才有资格评选,但是,在今年10月份评选高级职称的过程中,市二中田小园老师从来没有担任过班主任,却仍然报了名,并且竟然被领导签字允许,并且在有人向领导反映时,领导置若罔闻、不予理睬,请问,在当前行风建设如此严格的情况下,市二中领导竟然依然如此儿戏,是为哪般?政治觉悟、政治嗅觉竟然如此之差,令人叹为观止!!! 请市领导在百忙之余过问此事,还我们以公平竞争的机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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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
2017-10-25
经调查,信中所提市二中教师田小元,自2011年5月至今,主持指导学生社团“健康饮食文化研究会”工作6年时间,该社团2012、2013、2014连续三年获得校级优秀社团,2014年9月被评为市级三星级优秀社团。我市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主要依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 》(豫人社职称[2014]11号)文件执行。此文件第十二条第4项,对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具备的“学生管理”经历进行规定:“能够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5年以上,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或以上表彰2次。在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中,对“学生管理工作”做了详细解释:“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指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校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工作可视同于学生管理工作。”因此,市二中教师田小元高级职称评审符合文件规定要求,不存在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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