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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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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4
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店镇安置区问题多
市长你好,我是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店镇拆迁安置户,安置房根本不具备入住条件,却急于分房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不等到水电气齐全再分,不达到入住条件房租怎么算,不能一再哄骗老百姓,另外我想知道拆迁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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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
2020-07-06
经调查,该小区已于5月27日,公共用电正式通电;6月30日,小区1592户住户开始正常供电;7月1日,小区8栋楼全部通水。 天然气公司已于4月5日勘察现场,4月15日完成设计图纸初稿,5月14日燃气公司预算部整理出清单报价,5月18日将预算送至区财政部门进行财政评审,目前财政评审工作已进入尾声,待财政评审结束后即可开始天然气施工。 按照协议,领到房子钥匙后延续发放两个月的过渡费。 拆迁标准是:涉及农民住宅分为三类情况进行补偿:1、经村民所在的村委会确定为合规宅基地的,按照《平顶山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试行)》(平开发〔2017〕147号)进行补偿安置,安置分为货币化安置、实物安置、货币化和实物相结合的三种安置方式,供涉迁村民自行选择。主要内容为:(1)应补偿安置面积的认定标准:村民持有宅基证或已认定的合法宅基地,宅基地范围内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部分;(2)被征收的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200平方米部分按1:1.2标准给予房屋置换安置,超过200平方米部分按平政〔2017〕33号文件标准补偿;被征收的房屋两层以下(含两层)的房屋主体建筑面积不足200平方米的,按200平方米1:1.2标准给予房屋置换安置;两层以下(含两层)建筑面积人均不足40平方米,按原人均40平方米标准以1:1.2标准给予房屋置换安置;宅基地两层以下(含两层)现有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200平方米至300平方米部分没有实物的按400元/平方米补偿(有实物者据实补偿,面积不重复计算);合法宅基地面积减去150平方米后的未建房面积,按50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3)在过渡期内(过渡期以被征收人交出被征收房屋之日起算),以2000元/月/户(1--3人)的标准计发,3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补200元/月;安置房超过征收补偿协议约定期限(36个月)安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户按3000元/月计发;临时安置费每半年发放一次;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安置房为现房的,按上述标准一次性计发6个月临时安置费。(4)选择货币补偿和现房安置的村民,一次性计发4000元/户搬家费,选择期房安置的一次性计发8000元/户的搬家费。 2、合规宅基地外的住宅,根据结构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7〕33号)给予据实补偿。 3、未经批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的,按违章建筑处理,不予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98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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