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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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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5
鲁山县幸福城小区违背承诺,断供暖气
物业承诺今冬供暖,但因目前入住率低,供暖收益小,就不顾已入住居民供暖诉求,擅自断供。国家号召,各地政府要聚焦民生诉求,确保居民温暖过冬,为什么鲁山开放商可以这么胆大豪横,只谋私利,不执行政府要求,损害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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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2020-11-12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查:鲁山县鲁阳办事处阳光社区留地安置项目幸福城三期位于墨公路与府后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20515.90平方米,建筑面积6139.50平方米,该项目由幸福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于2020年5月1日开始交付业主。前期物业由鲁山县幸福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入驻管理,小区共计419户。 2020年11月11日上午房管局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物业公司表示在购房时由置业顾问已明确告知业主交房后第二个供暖季供暖,也就是2021年12月1日开始供暖,不存在“断供”一说。房管局工作人员也与该小区部分业主通过电话询问交房时物业是否承诺今年能否供暖,业主们均表示物业公司已提前告知今年不供暖,明年供暖。 房管局工作人员随即与热线人李可顺取得联系,得知李可顺并非本小区业主,通过与李可顺沟通说明,李可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关于对反映信件的下一步打算 今后房管局工作人员将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加强监督监查物业服务,并对物业服务的小区业主投诉问题会在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对物业企业服务存在的问题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争取让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鲁山县房产管理局 单位领导人:高继耀(党组书记、局长) 13837576096 承办人:杨卫星(物业管理股股长) 1583753135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505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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