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2392
投诉
2018-01-28
投诉郏县农业执法大队借培训名义乱收费
上几个月全县一百多号卖农药的人参加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培训一次,每人1600,没有任何发票,只开一个收据!昨天又下通知,题目是关于郏县第二期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署名是郏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培训费1600!上面有一个电话李老师13937543160.我自己一个人开了一个小农资店,给他打电话还非让培训两个人,没有人他说让你找一个人替!上次培训还说买他们的软件一年500一次四年,这是不是乱收费,一年会赚多少钱,都给他们交了!打县农业局电话,他说是平顶山安培学校的事与我们无关!两次培训300来号人,一共花费十四天收培训费五十万左右!就想让市长让相关部门调查一下合理不合理?最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培训费“谁举办,谁承担费用”,不得向参训人员收费,严禁转嫁。请问,各地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农业局下属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委托举办的培训班,是否违规?能否从农业部下拔给各地的专项培训经费中报销相关人员培训费?
回复信息
郏县人民政府
2018-02-07
关于网友反映郏县农业执法大队借培训名义乱收费一事,调查情况如下: 根据国家2017年6月21日起颁布实施的《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农药经营者“必须要有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必须要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见附件1); 县农业局根据国家文件把办证条件向拟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宣传和告知,农业局没有向经营户指定要参加哪个培训机构学习或购买哪家公司的的软件系统,只要是经市农业主管部门认定(公示)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都可以选择,农业部门不参与,不干涉,不收费;更没有要求哪个经营户必需两个人参加培训。 关于参加培训班,学校未开具发票一事:安培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答复,开发票需在学校财务电脑上进行操作,待培训结束后统一开票,随学员结业证书一同交付学员。网友反映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是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规定,平顶山安培职业培训学校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不适用本办法。省、市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方案中明确指出“培训费用由经营人员或经营人员所在单位承担”,所以报销培训费用的问题不是农业部门能够解决的。目前,县农业局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对其反映问题详细解答,已取得当事人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3837525009。
回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