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信件信息
2615
2018-03-22
关于宝丰县观澜小区乱收费不开正规票据
尊敬的张市长您好: 我们是宝丰县山河路南段观澜小区的住户,我们小区的郑州福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也不知道是怎么入住我们小区的,他们私自制定电费0.75元一度的高价电费,已经2年之久了,我们小区群众也多次向县物价局、房管局物业监管部门投诉过等都反映,也曾向市政府反映过,迟迟没有说法,我们小区业主想着张市长您来了,希望恁能为我们这些没有关系的社会底层百姓做主,让小区乱收费的现象得到制止,让我们享受到国家政府给予老百姓的合理电价,希望您为我们做主,整治黑心物业。 以上证件号码我们老百姓不敢填,郑州福泽物业的人说话不好听,您请谅解。
回复信息
宝丰县人民政府
2018-04-26
据调查,观澜小区位于山河路南段,于2015年1月交付使用,由河南润田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前期物业招标,后有郑州福泽物业有限公司中标后进驻物业服务。 该小区投入使用后,供电设施设备没有移交给供电公司,小区现实行基础电价0.56元/度。由于该小区供电方为周庄镇电所,属于单路供电,每年停电次数多且时间长,为保证小区正常用电,经业主们同意,福泽物业公司自费配备发电机组,用于应急供电,发电机组等能源费为0.19元/度,由业主按月缴费。目前,该小区有少部分业主要求按0.56元/度实行直供。 综上所述,网民反映问题不属实。但此留言乱收费问题已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引以为戒,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解决类似问题的具体方案,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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