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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41736
投诉
2023-02-27
城市综合执法局对不按规定违法停车的决定不合理、请求撤销
本人豫DF12F8于2023-02-10 09:15在开源路被做出不按规定违法停车的决定,编号2023BCB9B6,希望撤销该决定。本人去四院看病,当天9点到达,由于时间紧且停车困难,只能将车停在对面学校周边的停车位上(当时并未在上学、放学时间段内),并未影响交通秩序及市容市貌,9点15即被贴条。城市管理应该本着精细化精准化,既能保障交通秩序、市容市貌,又能兼顾百姓的出行方便、停车方便,而不应该粗犷式管理、以处罚为主要手段。建议学校周边停车位应限时禁停,而不应该全天禁停,这样无法解决停车难问题、而且造成停车资源浪费。
回复信息
市城市管理局
2023-03-10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过和反映人核实,反映人车辆号码为豫DF12D8。停放在开源路鹰翔路南侧的熊猫车位上。“熊猫停车位”为了有效限制停车流量,从而最大程度的保障行人安全,同时保障路段通行车辆的安全与秩序。该车位允许临时停车,但并不允许长时间停车,多设置在校园路段或是长途客运站与火车站等路段,其作用就是为了缓解道路压力,避免交通堵塞现象。熊猫车位所在的校园路段,路上的行人多半是学生,如果发生交通意外,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来说,尤其是在行人自觉性与安全意识比较低的学校路段,该类型停车位设置尤其必要。另外四院车位比较充裕,看病可以带车进院。 平顶山市静态交通执法处理中心申诉中心每天接待车主投诉,受理车主陈述申辩,对车主提出的问题,经核实系统图片的违停记录及与一线执法人员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违法现场情况,按照车主申诉办理流程依法处理案件。如果该车主对违停处罚有异议,请去平顶山市静态交通执法处理中心(建设路与开源路交叉口西南角)一楼申诉中心或者违停复审中心(建设大厦1012)进行陈述申辩。 当前,我市正处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机动车车辆乱停乱放,不仅影响市民出行,导致群众投诉,而且阻碍文明城市创建的步伐。望广大车主能够自觉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和监督者,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养成文明停车的好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鹰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一份力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263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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