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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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6
华灿光明城市物业对违建不作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尊敬的市领导,我是卫东区华灿光明城市的住户,2017年9月我发现10号楼301室的住户私自将其背面的窗户扒开改成了出入门,并在我家临街的二楼顶私自搭建的超过五十平方米的玻璃房,放置其私人物品。我第一时间找到上张物业的张厚坤经理。张经理当时就承认301室的住户所盖的玻璃房是违章建筑,同意通知其拆除。可是,迟迟没有拆。后来张经理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眼看一年的时间就快过去了,我恳请市领导百忙之中过问此事,请相关部门拆除违建房屋,还原本来面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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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人民政府
2018-10-19
街道通过和反映人沟通得知,反映人在华灿光明城市小区10号楼处开了一家天亮生活超市,3楼东户的业主在三楼平台处私自搭建了玻璃钢材质的房屋,用来堆积杂物,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街道、小区物业多次与反映人沟通,要求拆除平台的建筑,并且联合物业对三楼住户进行了说服教育,要求其清理平台房屋内的杂物,消除安全隐患,服从物业的管理,下一步,街道将联合物业尽快督促三楼业主拆除平台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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