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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8
叶县洪庄杨乡小庄村煤场污染庄稼,请领导来看看今年的花生又绝收了
我是叶县洪庄杨乡小庄村民,我村南边有一个煤厂,此厂占用耕地十多年,此厂没有挂牌,大门紧闭,晚上生产时排放大量煤尘,煤尘到处飘散,满天飞,周围庄稼叶子上都是黑乎乎的煤尘,也严重污染了空气,村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了威胁,煤场的货车都是超载车辆,公路损坏严重。以前也给叶县环保局反映过多次,说是要关闭厂子,工厂也会看形势,有人查就歇几天,然后再继续,煤尘照样飞,可一直也没解决了问题,村民不想再看到庄稼减产绝收,请领导关闭此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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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18-10-26
9月29日,市环境监察执法人员会同叶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反映的污染问题属实。煤厂位于叶县洪庄杨镇小庄村村南,煤厂无名,承包人为张新生,场内有两台磨粉机,少量散煤采用帆布覆盖,成品煤粉装袋存放在南侧库房内,无污染防治设施、无任何手续,属于“散乱污”企业。7月22日洪庄杨镇政府工作人员已对该煤厂实施断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产迹象。据了解张新生在今年7月份去世,且租赁费未交给业主,由于债务纠纷机器设备及成品原料未清除到位。 反映的厂区周边庄稼减产绝收问题不属实。执法人员对厂区周边田地进行了查看,并走访了解当地村民,未发现煤尘痕迹,场区东西两侧田地内花生正在秋收,村民表示没有出现庄家减产情况。 二、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煤厂负责人,10月19日前自行拆除两台煤粉磨机,清理原料及成品,负责人表示一定按照要求进行落实。 10月12日,叶县环保局致函洪庄杨人民政府(叶环函[2018]110号),10月19日前按照“两断三清”的标准予以取缔。 10月22日,叶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次对该煤厂检查,发现厂内两台磨粉机已拆除,原料已清理。 查办人员:贾旭峰 电话:809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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