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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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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土地纠纷
尊敬的市领导您好:我叫张玉才,年龄65,系周庄镇杨岗村村民,弟兄三人(老大:张玉、老二:张玉才、老三:张治国),母亲:许妮,于2017年正月二十九日因病在我家去世。 母亲拥有土地1.3亩,生前一直在本人家中居住赡养,2006母亲年迈因赡养问题兄弟三人发生争执,由弟兄三人的两个舅舅(许东、许忠义:已去世)进行调解。尊重母亲的意愿在我家居住,由弟兄三人共同出资为母亲建造一间房子,母亲的1.3亩土地由我本人耕种并继承。其余两个儿子每人每月拿20元给母亲作为赡养费用,从2006年至2017年母亲去世,房子由我一人建起,土地一直由我耕种并赡养母亲,其余两兄弟并未履行约定及赡养义务。 为相应国家政策进行土地确权,确权期间村长刘强多次与农业局合作的郑州宇航信息技术有线公司(土地确权单位)代表张立国沟通强调。因避免兄弟间纠纷,母亲的1.3亩地确权给母亲,三兄弟各自确权自己的土地,由村长刘强及组长宋水仙办理。在老大、老二、村长刘强、组长宋水仙、村书记不知情的情况下,老三张治国勾结相关部门私自将母亲的土地确权给自己。现出现兄弟间土地纠纷,经村委领导及镇领导多次与老三张治国沟通协调土地分配问题,老三张治国拒不配合并辱骂、威胁打死我,并声称跟纪委领导有关系,村委领导均知情。我多次找农业局工作人员反应情况,其态度极其恶劣,推三阻四不予解决。 现村领导、镇领导都未能解决,因我身体欠佳状告无门,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能够看到我的这封求救信,救救我这个老农民,还我一个公道,在此跟您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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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
2018-11-29
经调查,反映人张玉才是周庄镇杨岗村村民,其母亲许妮生前由张玉才赡养。2017年,按照土地确权相关政策,因许妮与其三儿子张志国(张玉才弟弟)在同一个户籍上,许妮的1.3亩土地确权在张志国名下。因许妮生前由张玉才赡养,张玉才要求将1.3亩土地确权在自己名下。 经协调,张玉才、张志国二人协商后,同意将其母亲1.3亩土地各占一半,但张志国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因涉及土地纠纷和赡养纠纷,周庄镇政府建议反映人张玉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张玉才表示同意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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