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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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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2
请政府关注老党员、司法局退休局长谢立民的人身安全!
对老党员谢立民的求助的个人观点 刚刚,看到了有32年党龄,曾经是县司法局副局长的谢立民的求助信。作为谢局长的老朋友,觉得有必要替老兄呼吁一下! 正如求助信中所述,谢局长是老党员,正科级干部。在我们交往的数十年里,老谢为人和蔼,诚恳,忠厚,善良,极富同情心,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人。如果说老谢在人生的经历中经历一些不可避免的苦难和挫折,在当今的社会,绝不是什么值得惊奇的事情。可偏偏老谢居然遇到强拆,并且成了所谓的“钉子户”,那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了! 之前听说过很多“钉子户”,大多是对政府要求太高,胃口太大,政府无法满足,形成僵持状态,以至于最终爆发激烈冲突,造成严重后果。 然而老谢却不是!谢局长只是坚持说550元/平方米的补偿太低,一不符合国家政策,二是确实无法靠这种补偿再建新居。他坚持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据本地房屋价格补偿他的实际损失。但他的要求,一直得不到满足。 这我就奇了怪了! 1、老谢的房屋是违章建筑吗?应该不是,他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2、老谢居住的地方属于“棚户区”吗?应该也不是,宝丰县周庄镇辛庄村尽管历史悠久,但村庄的房屋大多是近些年新建。再说了,所谓“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城市中缺少规划,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斜路、死路、圆弧路太多,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无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很显然,老谢的房子不是这种情况。 3、老谢有没有设法扩大房屋面积,索取更多补偿?答案是没有。据老谢讲:听到拆迁的消息后,村里不少人都在突击扩建房子,以便获得更多补偿。但他没有这样做。他的想法是:自己是党员,国家干部,不能带头违背国家政策,骗取高额补偿。(我一听,就感叹这家伙傻得可以。什么年代了,竟然还有这样看问题的人!) 4、在拆迁协商的过程中,老谢有没有违法行为?据我了解,还没有。老谢一家四口,蜷缩在断电断水的房子里,煎熬着度日。虽然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曾到县政府屋檐下寄居,也属于“文访(合法上访)”不是“武访(违法上访、闹访)”。(这一点符合老党员的一贯风格。) 既然是这样,我就有一些问题要问一下官员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周庄镇辛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宝政通【2017】8号)谁大谁小? 2、说周庄镇辛庄村属于“棚户区”,依据是什么? 3、周庄镇辛庄村拆迁,究竟是属于棚户区改造还是项目征地?如果确实属于“西商集团的项目”征地,为什么要打着“棚户区改造”的旗号? 4、继续下去,假如“西商集团的项目”征地合理合法,那么是什么人,想到要用棚户区改造的理由去组织拆迁?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其中有没有利益联系? 5、谢局长的房屋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是否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6、在谢局长与相关部门协商拆迁的过程中,有人先后三次剪断他们家的电线,严重影响他们一家人的生活。甚至还威胁要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这都是些什么人?幕后指使是谁?有没有涉黑?有关部门追查了没有? …… 在没有得到答案之前,我必须要讲一件事情: 十多年前,在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上千人参加的全县干部综合治理动员大会上,某位县长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村子,因为拆迁问题,许多群众到县委上访,多次协调问题得不到解决。这时,县领导了解到这个村子村长的儿子一直想当副乡长。于是通知这个村长说:这起上访案件摆平了,你儿子就是副乡长!果然,第二天他儿子来到上访群众的跟前说:有事情村里可以解决,不能再到县里上访。现在都回去,明天谁再来这里,我把他的腿打折! 果然,这起上访案子就这么轻易的解决了。拆迁纠纷是不是得到了圆满解决,村长的儿子是不是如愿当了副乡长,不得而知! 讲这个故事的目的,一则是让老谢知道,官方处理拆迁纠纷的套路很多,自己要有所防备,二是提醒老谢,不要仰仗自己是老党员、国家干部,就有什么了不起,就可以享受什么特权。国务院590号令,也不是到哪里都吃得开! 见好就收,好汉不吃眼前亏!退一步海阔天空,这才是上策! 我会把这些观点,立即实名反映给有关部门。因为时间太紧,我一直替老谢一家的安全担忧! 朱国欣(18638788652)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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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
2018-12-26
经调查,辛庄村棚户区项目成功申报后,周庄镇政府严格按照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先后在辛庄村召开5次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2017年3月,在辛庄村张贴《关于周庄镇辛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明确补偿标准。2017年4月,辛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动工,共涉及拆迁户280户,其中,只有村民谢立民不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周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到谢立民家中沟通协调,但因谢立民要求补偿标准过高,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补偿标准,未达成一致意见。其余279户已全部签订拆迁协议,且房屋已全部拆除完毕,大部分群众的补偿款已发放到位。在安置房交付使用之前,县政府为每户拆迁户发放租房补贴费用600元/月。 根据《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丰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宝政〔2016〕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参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2〕12号)规定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辛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征收的房屋,根据房屋结构给予补偿。砖木结构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4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550元/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框架结构)的补偿标准为每平方650元/平方米。 综上所述,周庄镇辛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给予补偿,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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