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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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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常绿林溪谷二次加压收费标准无公示,在热力公司备案面积错误不处理
我是常绿林溪谷10号楼1单元201业主, 1.水费按四块多一吨收取,说2楼也有加压,但一直不给相关收费标准和公示,只给一张市政水费收费标准做为糊弄; 2.我们房子是104平方左右的,一直未给办房产证,计划今年用暖气,打热力公司说他们哪备案按124平备的,物业解释说不归他们管和可能是104平误差面积到124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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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河区人民政府
2019-01-14
(一)关于群众反映小区水费收取方面存在问题。据区发改委调查了解,因林溪谷小区属高层住宅,故实行二次加压方式供水,水费由合表费用与二次加压消耗均摊费用共同构成。2018年7月1日起,自来水公司居民合表用水收费为3.5元/平方米,加上二次加压消耗均摊供水费用应收4.4元/平方米,该物业公司实际收取水费为4.35元/平方米。根据现有政策法规,区发改委认为物业可以据实收取二次加压期间发生的费用(如:泵房用电、设施运行、维护、人工工资等),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不得盈利。物业公司在收取水费的同时,已经向业主做了相关解释说明工作,绝大部分业主对此价格表示理解。 (二)关于群众反映自家供暖面积备案存在问题。据了解,反映群众已就本人的房屋面积到市房管局进行了更改并重新到市热力公司进行了备案。市热力公司已同意按照业主现有房屋面积104平方米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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