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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3827
咨询
2018-04-25
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
在原单位交失业及医疗都十一年了,现跳槽,期间四个月未上班,未交纳,也未申请享受。 1、请问如果我失业了领失业金年限可以与原单位的交费年限累加计算么为基础么(如果新单位一年内我失业,是否是按十年以上标准领取)? 2、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参保年限证明之类的由谁出具?
回复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02
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问题可咨询失业保险中心及医保中心,失业保险中心电话:0375-2978908,医保中心电话:0375-297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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