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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9451
咨询
2018-10-22
关于社保欠费的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以前在平一个公司工作,从2010年开始缴纳社保,后来2012年开始公司就放假,然后社保费一直拖欠,公司也不见了,现在社保费一直处于欠费状态,无法转移,只能补交,个人也无力补交这部分费用。现在本人想放弃以前的,重新开户,咨询后也不可以。人社部办公室发布2018-246号文,不追缴2019年1月1日前欠费,请问,我这种情况适用吗,我想把社保关系转到新上班的公司,中间这个欠费怎么处理。中泰伟业公司也找不到了,不可能在补交这个社保费了,我又无力负担这个费用,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假如说员工碰到公司跑路的情况,社保关系又欠费,无法转出的情况,这该怎么处理,不能让员工当了冤死鬼吧。
回复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24
1.经本人申请,可以带着欠费转移,不影响该职工在新单位的参保缴费。2.已与该参保职工取得联系,并告知其可以办理转移。待本人拿着转移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手续时,会有专人办理该职工的业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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