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3日,平顶山市审计局委托中建卓越管理有限公司对湛南暗涵末端污水处理厂厂前泵站粗格栅设备安装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工程中,湛南暗涵末端污水处理厂厂前泵站粗格栅设备安装工程,由河南平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平顶山市兴城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但存在施工单位多申报工程价款的现象。
三、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
该项目多计工程造价109833.1元。湛南暗涵末端污水处理厂厂前泵站粗格栅设备安装工程上报结算价271492.79元,审计后核定为161659.69元,核减109833.1元。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平顶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单位已根据需要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