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8-00021
  • 发布日期
  • 2018-10-23
  • 主题分类
  • 2018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设二级机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危险废物及辐射环境监督关心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研究所,市白龟山水库综治办,市水源保护区管理处,市环境监控及应急中心,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心,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信息中心。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59人;在职人员166人,离退休人员50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平顶山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制度、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实施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质量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全市有关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11.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3945.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481万元。主要原因: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一次性结转项目支出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9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660.4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945.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710万元,占43%;商品服务支出115.3万元,占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83.5万元,占2%;项目支出2037.2万元,占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85.5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83.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8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17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4.2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96.9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18.2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39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0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240.8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2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压缩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1.54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长7.3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市继2017年水、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之后,2018年又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察等专项行动,同时,我单位承担着全市的水、气、噪声、固废、辐射等监测工作,监测数据为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执法依据。环境保护任务加重,监测、执法检查等工作量随之增加,车辆运行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都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2018年度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83%。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33.34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增长4.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环保工作任务愈来愈重,上级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增多,由此产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将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95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项目建设、县区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污染物解析设备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等。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1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955万元,主要用于环保项目建设、县区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污染物解析设备购置、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等。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认真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总体良好。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4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市环保局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