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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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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平顶山学院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顶山学院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二、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顶山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平顶山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学院预算基本概况

一、平顶山学院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学院部门预算只包含本级预算,平顶山学院设有18个教学单位。编制1210人,在职人员1426人,离退休人员216人。

二、主要职责

做好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展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以工、管、艺等应用学科专业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积极服务社会,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承扬传统文化,实现文化创新。建设体现历史传承、时代风格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开展特色文化和地域特征研究与教学,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新并充分发挥其现代价值。

 

第二部分 平顶山学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607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3231.4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均有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07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27.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35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7万元;部门结转资金960.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6074.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2859.3万元,占80%;商品服务支出1502.4万元,占9%;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333.3万元,占2%;项目支出1379.9万元,占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114.2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减少2270.8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较上年均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1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高等教育支出11451.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5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3.0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2.4万元;其他专科医院支出10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2.4 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79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607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9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项目支出288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95.7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0.75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占“三公”经费总额的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304.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货物、服务购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304.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货物、服务购置。

(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20.52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6辆。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平顶山学院预算批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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