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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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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23 浏览次数: 浏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工商局2018年预算为本级预算和二级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下设机构: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市工商局专业分局,市工商局新华分局,市工商局卫东分局,市工商局湛河分局,市工商局石龙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编制720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在职人员731人,离退休人员301人。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和维护全市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抽检工作;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依法组织监管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监督拍卖行为、查出合同欺诈;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依法组织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等。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支总计均为113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均减少1576万元。主要原因: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一次性结转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大幅度下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4.8万元;部门结转资金1039.2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394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7483.7万元,占66%;商品服务支出866.7万元,占8%;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66.9万元,占1%;项目支出2976.8万元,占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354.8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30.2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较上年有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4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1.2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508.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503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支出113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9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216.6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8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0%,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在2018年预计没有出国计划。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8.78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下降45.2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是因为近年我单位都没有购车计划。占“三公”经费总额的96.4%。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7.8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9.97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3.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9.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8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9.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购置。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对2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24.91万元。2018年,我单位拟组织对2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424.91万元。2017年和2018年项目名称和金额一致,具体有: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专项经费5.9万,12315受理维权及宣传经费89.5万,办公设备购置60万,办公用房维修162万,查处无照经营企业专项经费19.5万,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经费32.5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经费33万,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和管理经费28.6万,广告监督管理经费9万,机关后勤服务经费1279.73万,基层工商所建设100万,举报制假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6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经费93.78万,日常办案经费253.8万,商标监督管理经费5万,市场信用体系专项经费4万,网络运行维护经费93万,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经费5万,执法监管设备购置15万,着装费6.6万,专项业务培训经费123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7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43市工商局部门预算公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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