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7-00098
- 发布日期
- 2017-05-16
- 主题分类
- 2017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内设6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拟定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文件,指导、推动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组织接待来平访问的国宾、党宾等重要外宾以及来平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地区记者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平工作;审核呈报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有关事宜;办理外国人来平邀请函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相关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指导推进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充分利用海外华侨华人资源优势,搭建引资引智引技品牌平台,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组织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业务培训;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年度工作,加强全市因公出国(境)的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40.6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9.7万元,占62%;商品服务支出27.7万元,占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2万元,占7%;项目支出79万元,占23%,主要项目是:为市政府海外经济顾问和重要华商邮寄《平顶山日报》、外事侨务接待、外事业务和侨务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增加变化原因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60万元、2017年60万元
公务接待费:2016年20万元、2017年2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7万元、2017年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0元、2017年0元
2017年与2016年持平,无增变化,特此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12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印刷服务。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42外侨办、收支增减说明、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