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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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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部门决算平顶山市统计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21 浏览次数: 浏览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统计政策法规与设计管理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科、农业统计科、工业统计科、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济统计科、社会科技文化产业统计科、统计监测评价和服务业核算科;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各县(市、区)及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依法审批或备案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8、协助各县(市、区)管理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顶山市统计局部门决算为局本级决算(含平顶山市农村调查队、平顶山市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平顶山市普查中心、河南省平顶山市统计局计算站4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301.44万元,支出总计1225.7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2.25万元,支出总计增加236.01万元

2016年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6

2015

增加

本年收入合计

1301.44

979.19

322.25

本年支出合计

1225.78

989.77

236.01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30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1.4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2016年收入决算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来源

金额

所占比例

合    计

1301.44

100.00%

财政拨款收入

1301.44

100.00%

事业收入

0

0.00%

经营收入

0

0.00%

其他收入

0

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22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68万元,占75.93%;项目支出295.10万元,占24.07%;经营支出0.00万元。

2016年支出决算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支出分类

金额

所占比例

本年支出合计

1225.78

100.00%

基本支出

930.68

75.93%

项目支出

295.10

24.07%

经营支出

0.00

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01.44万元,支出总计1225.7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22.25万元,支出总计增加236.01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6

2015

增加

本年收入合计

1301.44

979.19

322.25

本年支出合计

1225.78

989.77

236.01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6.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1.56万元,占8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137.73万元,占11.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58.44万元,占4.77%;住房保障支出支出48.05万元,占3.92%。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表

单位:万元

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所占比例

合计

1,225.78

100.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81.56

80.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7.73

11.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8.44

4.77%

住房保障支出

48.05

3.9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99.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二是落实了在职职工调资和增资经费;三是财政年中追加养老保险改革经费;四是补发了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公车补助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47.2元,支出决算为98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了在职职工调资和增资经费和机关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公车补助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结转项目。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2015年结转项目。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8%。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养老保险改革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自2016年9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由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纳费用增加。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9万元,支出决算为29.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4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0.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15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万元,完成预算的9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完成预算的264.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预算的7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99.1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平顶山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98万元,下降2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81万元,增长257.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78万元,下降4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访国家不同,住宿费、培训费等价格变动致使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任务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29万元,占29.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29万元,占63.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万元,占6.43%。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度决算数

所占比例

合计

17.72

100.00%

因公出国(境)费

5.29

29.8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29

63.71%

公务接待费

1.14

6.43%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9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培训费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项调查、农业普查、统计执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工作和处理紧急事件。2016年期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包括公车改革上缴车辆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学习交流、各项调查及第三次农普普查等工作的相关接待。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7个、来访人员58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资金保障了2016年统计工作的需求,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在预算执行中,以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为原则,做好经费保障和监督,保证了日常统计调查与重点普查项目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0万元,比2015年减少1.94万元,下降5.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平顶山市统计局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包括公车改革上缴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包括公车改革上缴车辆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等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平顶山市统计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平顶山市统计局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平顶山市统计局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河南省平顶山市统计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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