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110/2017-00118
- 发布日期
- 2017-10-09
- 主题分类
- 2016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目 录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履行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职责。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比例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农民和供销社的意见和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内设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协调科、社有资产管理审计科、安全保卫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8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一)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本级
(二)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干部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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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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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7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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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13.80 | 0.00 | 9.30 | 0.00 | 9.30 | 4.50 | 7.20 | 0.00 | 6.80 | 0.00 | 6.80 | 0.4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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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08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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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20707 |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2070701 | 资助国产影片放映 | 0 | 0 | 0 | 0 | 0 | 0 | ||||
2070702 | 资助城市影院 | 0 | 0 | 0 | 0 | 0 | 0 | ||||
2070703 | 资助少数民族电影译制 | 0 | 0 | 0 | 0 | 0 | 0 | ||||
2070799 |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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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2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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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 |||||||||||
(该报表全部数据为零时)说明: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第三部分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79.47万元,支出总计679.4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总计增加30.69万元,增长4.7%;支出总计增加30.69万元,增长4.7%。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64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23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55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49万元,占93.23%;项目支出37.70万元,占6.7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679.47万元;支出决算679.4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0.69万元,增长4.7%;支出总计各减少30.69万元,增长4.7%。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35万元,下降9.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7.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0.78万元,占43.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91万元,占3.61%;农林水事务类支出10万元,占1.8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265万元,占47.5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21.51万元,占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6.25万元,支出决算为64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增,追加养老保险基本工资;二是人员增加;三是落实个人公务交通补贴等。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年初预算为26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4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并入社保部门。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年初预算为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市供销社在职人员新增1人,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3.农林水事务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预算数等于决算数。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47.22万元,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财政追加市供销机关养老保险改革基本工资和职业年金清算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21.3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市供销社在职人员增加1人,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80万元,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算的5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0万元,完成预算的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完成预算的8.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没有结算。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10万元,下降6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0万元,下降6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0万元,下降84.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维修未及时结算;二是公车改革车辆暂时封存;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公务接待费用没有结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80万元,占94.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0万元,占5.5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8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车辆燃油。2016年期末,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就餐。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个、来访人员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6万元,比2015年增加26.83万元,增长23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就业补助支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指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疔(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医疔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疔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开展项目、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二十一、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二十二、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十三、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四、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二十六、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二十七、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二十八、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二十九、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十、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三十一、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十二、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三、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三十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十五、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八、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三十九、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四十、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四十一、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四十二、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十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四十四、“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河南省平顶山市供销社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