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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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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
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浏览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内设9个处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物资集团系统的国有资产,下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物资系统困难企业的帮扶工作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编制16人;在职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2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重点做好物资集团的各项管理工作,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增加,离退休费的报批等工作。

















第二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收入总计817.51万元,较上年增加589.51万元,增幅72.11%;支出总计817.51万元,较上年增加228万元,增幅72.11%。主要原因:企业关闭破产补助591.2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22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7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77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6.99万元,占98.84%;项目支出9万元,占1.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4.77万元,较上年减少3.23万元,减幅1.4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5.99万元,较上年增加564.17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企业关闭破产补助591.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41万元,津贴补贴16.05万元、奖金4.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06.39万元。公用经费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71万元,水费0.29万元,工会经费0.43万元,福利费0.53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07.52万元,支出决算为6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企业关闭破产补助591.20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6.62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企业关闭破产人员保障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6.41万元,支出决算为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2.71万元,支出决算为6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支出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100%;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

2.会议费支出0万元

3.出国谈判、工作切磋支出0万元

4.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

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

6.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是指商务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商务工作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商务厅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三)国内贸易管理(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国内贸易管理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四)招商引资(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六)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其他商贸事务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港澳台侨事务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台湾事务(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台湾事务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类普通教育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学前教育(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类学前教育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类职业教育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一)中专教育(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其他职业教育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科学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社科基金支出(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设立的社科基金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是指商务厅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商务厅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商务厅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是指商务厅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是指商务厅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是指商务厅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一)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商务厅根据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商务厅根据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一)技术研发与推广(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散装水泥技术研发与推广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宣传(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散装水泥宣传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三)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对从事外贸业务单位、外商投资单位、从事对外经济合作单位和境外单位资助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是指为保障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方面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是指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是指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项):是指商务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其他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





相关附件:河南省平顶山物资集团决算公开(11.6改三公及政府基金空表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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