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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00053/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3-22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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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2 浏览次数: 浏览

2020年,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依法治市办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等重点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能够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办公室全程协调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具体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文卿坚定扛稳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及时听取工作汇报,亲自审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和情况报告等重要文稿,亲自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贯彻落实工作,亲自带队调研指导优化营商环境、三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等工作,实现了法治建设与金融服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真正做到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二)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学法尊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党组坚持每季度至少专题学法一次,同时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每周工作例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文件、指示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及时购置补充了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资料,安排并指导各支部学法工作。8月和11月,分别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知识测验,不断提高一线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坚决做到依法监管、依法履职。9月,举办了全市地方金融系统干部金融知识培训班,围绕“依法行政和知法守法”专题,就新颁布的民法典邀请知名法律专家进行了专题解读,并讲授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工作中的相关政策要点。

(三)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动工作。一是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遵守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深入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局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均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请业内知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健全完善了法治顾问队伍,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提供保障。二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原则,制定完善了《平顶山市金融工作局制度汇编》33项规章制度。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等。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工作满意度连续多年达到100%,并荣获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按要求及时向市人大报告金融运行情况、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平顶山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三公”经费开支情况、三类地方金融机构审批事项、巡察整改情况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做好廉洁自律,加强纪律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开展情况,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切实维护好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四是做好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和市依法治市办相关要求,深入对照档案管理、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应废止、已失效的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经自查,暂未出台过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代市政府拟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按程序提请保留或废止。五是扎实做好三类地方金融机构监管。认真贯彻《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出台《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定期召开监管工作会议,严格开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和现场检查(抽查)。六是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培训、宣讲、编制手册、媒体解读等方法,把政策解读贯穿于规范性文件实施的全过程,实施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宪法集中宣誓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月为契机,加强防范非法集资、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互联网金融、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金融诚信体系建设等知识的普及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工学矛盾处理得不够到位。面对人少事多的客观情况和日渐繁重的工作任务,法治学习的时间和频次需要进一步增加。二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三定”方案中没有专设法治科室,相关工作主要由局办公室和融资担保科负责推进,法治建设精细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我局职能发生较大变化,根据新三定方案,主要负责监管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鉴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权限在省一级,目前尚未得到省金融监管局的明确授权;另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管职责承接时间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还未修改和完善,目前在行政执法依据上尚显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提升政治站位。把法治建设与金融服务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定扛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领导谋划、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动。

(二)深化理论学习。将上级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的会议、文件、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集中学习范畴,通过专题研讨、知识测试、党课讲授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三)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加快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子站建设,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权力清单、“三公”经费、建议提案办理和重点工作内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提供工作所需必要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人员配备和基础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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