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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065/201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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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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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02-13 浏览次数: 浏览

——2012年2月13日在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张中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平顶山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克服经济运行中的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合计867677万元,实际完成952939万元(快报数,下同),为预算的109.8%,增长18.3%。一般预算收入总量保持全省第3位。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5662万元,增长15%。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4.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合计1266557万元(含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余结转等181972万元),执行中,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21000万元,再加上使用上级新增补助、超收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537821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825378万元,实际完成17485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8%,增长17.7%。

   法定支出完成情况:

   农业支出完成180449万元,增长25.8%;

   教育支出完成336296万元,增长36.2%;

   科技支出完成22316万元,增长36.2%。

   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16.6%的增长幅度。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300480万元,实际完成349970万元,为预算的116.5%,增长28.8%。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300480万元,执行中使用上级补助、超收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调入资金等安排支出161669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62149万元,实际完成3765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5%,增长33%。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为282200万元,实际完成314326万元,为预算的111.4%,增长13.9%。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1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为327026万元,执行中,使用政府债券安排支出5088万元,再加上使用超收收入、上级新增补助等安排支出163850万元,调整后支出预算为495964万元,实际完成4741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6%,增长14.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3310万元,实际完成105380万元,为预算的102%,增长2.6%。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03310万元,执行中,加上使用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结转安排等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158429万元,实际完成1200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8%,增长41.2%。(各收支科目详见附表一、二)

   预算执行中,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坚持均衡支出,确保重点支出。市本级财政新增超预算财力,扣除列收列支项目,按规定增加有关支出外,主要用于农业、教育、科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建设、偿还政府债务等。

   预计全市和市本级当年预算可以实现收支平衡,目前正在汇编收支决算,待与省财政厅结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1年预算执行的特点

   2011年,全市各级财政面对矛盾和困难,认真落实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关于2010年决算与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坚持科学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统筹运作各项资金,加大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力度,预算执行呈现六个特点:

   1、财政收支平稳较快增长

   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02.9亿元,增长18%。6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平均水平比全省平均水平6亿元高1亿元。7个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突破5亿元。

   财政支出实现新突破。全市全口径财政支出完成215.5亿元,增长20.9%。6个县(市)一般预算支出合计增支17.2亿元。全市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文化、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民生支出118.2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7.6%,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3个百分点,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上级补助力度加大。2011年中央、省财政对我市各类补助82.6亿元,增长12%,缓解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财力不足的矛盾。

   2、财政促进经济发展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促进了企业改革与发展。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落实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政策资金109880万元,加快企业升级改造。筹措资金15967万元,支持企业改制及改制困难企业职工安排。对政策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充实资本金5563万元,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兑现奖励资金1696万元,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贴息4083万元、拨付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奖励资金1956万元,融资困难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筹措发电企业迎峰度冬度夏奖补资金5368万元,缓解了煤电体制矛盾和发电企业经营困难。落实资金1956万元,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和发展外贸企业及特色中小企业。落实资金1371万元,用于市长质量奖、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创名牌奖励及支持招商引资。

   扩大了投资和消费需求。当年争取上级公共投资35060万元,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券21000万元,落实市(县)配套资金4149万元,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落实支持产业集聚区的财税政策,并筹措资金7729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落实资金738万元,用于农产品与超市对接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应对物价上涨,及时向城乡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发放临时补贴5023万元。

   推动了科技创新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落实资金10299万元,支持科技攻关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7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落实资金6380万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对物流、旅游、文化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力度,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筹措资金5858万元,用于我市旅游形象宣传、大香山旅游设施、其他古迹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业发展。

   3、财政强农惠农力度进一步加大

   惠农补贴政策得到落实。对96万多农户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31951万元。落实良种补贴、农机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良种保险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16401万元。落实家电下乡补贴、摩托车下乡补贴19318万元。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落实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8190万元,重点县增加到5个。筹措资金20157万元,用于孤石滩等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和水毁工程修复。落实资金8437万元,支持中低产田改造、抗旱应急饮水解困工程、防汛和开展粮食高产创建示范。落实资金3067万元,用于农业生产救灾、农业科技推广和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落实资金5370万元,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筹措资金4396万元,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和农业产业化。落实资金4577万元,用于产粮大县奖励、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和植物油产油大县奖励。落实资金1945万元,用于畜牧产业化发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畜产品市场准入和畜牧防疫。落实资金13239万元,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民建房补贴。筹措资金21501万元,支持全市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落实资金10195万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筹措资金11311万元,支持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场所建设。落实资金6422万元,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和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落实资金6625万元,支持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搬迁扶贫和改善贫困地区基本条件。落实资金3675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落实资金19834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丹江口水库移民搬迁。

   4、财政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大幅增加

   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投入。全市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7178万元,增长19.4%。全市落实就业补助资金1133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000万元,促进了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69元。落实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资金35770万元,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16元和11元。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18482万元,试点县达到5个。落实五保户供养资金4092万元,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400元和120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3185万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实孤儿散居和机构养育补助资金2548万元,补助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和1000元。落实资金4322万元,用于农村计生家庭奖励及补助。落实资金273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职工等各类城镇未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问题。落实资金1135万元,用于爱心超市救助、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和敬老院建设。落实资金810万元,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支持成功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加大教育投入。全市财政教育支出336296万元,增长36.2%。落实资金11892万元,确保市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落实资金7935万元,用于发放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和高中、中职助学金及大中专学生临时价格补贴。落实资金5248万元,支持市属高校化解债务。落实资金7851万元,支持我市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落实资金972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和三年级学生顶岗实习补助。筹措资金32115万元,用于免除农村中小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城市中小学生学杂费及补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落实资金4956万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受灾学校建设。落实资金1645万元,支持解决全市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落实资金10697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落实资金2951万元,新建和改建幼儿园47所。落实资金2085万元,用于解决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教育费附加支出29444万元,用于支持中小学基础设施、教育园区建设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78617万元,增长35.1%。落实资金85072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在10个县(市、区)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并逐步向即时结算过渡。落实资金12751万元,用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5元。落实资金3969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大病救助、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缴纳医疗保险金。落实资金3213万元,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落实资金12225万元,用于市精神病医院建设和市属五家医院建设贴息及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资金9565万元,用于县级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培训。落实资金2189万元,用于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及其他传染病救治、结核病“三免费”政策落实和全科医师培训。落实资金1271万元,支持启动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179万元,增长10.4%。落实资金5000万元,用于市博物馆建设和文物布展。落实资金4000万元,支持城市展览馆建设。落实资金2130万元,用于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文化创业园建设。落实资金2550万元,用于举办市八运会、运动员训练及奖励、体育场馆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和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落实资金1870万元,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和广播电视“村村通”。

   加大公共安全投入。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00512万元,增长9%。落实资金39684万元,补助市、县级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技术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和改善公安监管场所设施,提高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能力。落实资金1881万元,用于市公安消防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落实资金1169万元,用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办理和法律援助工作。落实资金856万元,用于市区巡防队建设。落实资金1318万元,用于煤矿安全和食品安全等。

   加大住房保障投入。全市财政住房保障支出48434万元,增长58.7%。15824户家庭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7万套,建成9888套,解决了部分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5、财政投入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全市财政节能环保支出41983万元,增长8.3%。落实资金10182万元,支持创建“森林城市”、退耕还林和林业生态市建设。落实资金6365万元,用于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和污染治理。落实资金2039万元,支持重点污染源及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环保能力建设。落实资金5176万元,用于农村环保综合整治、规范化养殖场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和省级生态文明村镇以奖代补。

   加大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投入。全市财政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280万元,增长18.7%。落实资金19636万元,用于城中村拆迁补偿。落实资金10850万元,用于西南环路、长安大道改造和香山大道建设。落实资金6368万元,用于老城区自来水管网和城区电网改造。落实资金3236万元,购置公交车80台。对受成品油调价影响较大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发放补贴12591万元。落实资金1250万元,用于公交事业发展和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落实资金2303万元,用于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背街小巷治理以奖代补。拨付资金25000万元,用于归还城市建设贷款。同时落实融资资金23609万元,支持西南环路、香山大道、长安大道改造、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和自来水厂续建等。

   6、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

   转变理财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运作,全市财政筹措“十大民生工程”资金36亿元,“十大民生工程”得到切实保障。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和奖励补助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社会公益事业。推进预算公开,市政府10个组成部门的年初部门预算首次向社会公开。强化服务大局理念,坚持主动谋划、主动献策,促进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推进财政改革。将教育收费、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用以外的预算外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启动了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工程。在市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撤并66个。当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拒付各项违规开支3196万元。政府采购规模实现27.3亿元,增长12.1%,资金节约率9.98%。评审政府投资项目1281个,审减金额9.1亿元,审减率为20%。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和政府公物仓管理三个暂行办法,规范资产管理。

   强化财政监督。树立“大监督”理念,完善事前、事中、事后财政全覆盖的监督机制。继续对城建重点项目派驻财政监督员。开展财政专项资金、市级预算收入入库情况核查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促进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收入增速趋缓,政策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受经济形势和产业结构等因素影响,财政发展质量和效益仍不够高,后续财源建设亟待加强;理财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集中财力办大事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仍需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预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这些都需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2012年我市经济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面临许多不利因素,财政收支矛盾依然比较突出。收入方面:经济增速存在放缓压力,企业实现利润增幅趋于走低,加上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都将减少收入,财政收入难以保持高速增长。支出方面: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地方政府债券和政府债务到期归还本金等,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2年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八次党代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把握转中求快“总基调”,着力引导“三个聚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三化”协调发展;依法组织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12年预算编制的原则是:依法理财、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公开透明、注重绩效,优先保障事关民生的重大政策落实。

   (一)2012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

   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2年经济发展预期指标,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收因素,2012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按增长12%安排,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长目标。(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2012年起原一般预算改称公共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二)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2600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

   市本级税收收入安排240476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9.3%;

   市本级非税收入安排85524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0.4%。

   2、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77907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5%。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2600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可供安排的财力为377907万元,全部安排支出。按照上级确定的经常性收入口径,2012年市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预计比上年增长7.8%。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政策性人员工资福利性增支,各项法定支出按照高于经常性收入安排,确保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其他项目支出只能大体维持上年水平,有些项目还有一定整合和压缩,支出安排很满,执行中将从紧把握。(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三)

   (三)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876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2%。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876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5.3%。(市本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四)

   三、2012年重点工作

   2012年,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转变理财方式,着力支持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保稳定,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努力培植壮大财源。落实财政支持企业政策,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落实产业集聚区的激励政策,财政涉企资金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倾斜。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强化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国家鼓励项目和产业,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2、支持扩大对外开放。落实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奖励政策,引导优化招商方式,支持扩大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农业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支持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年”活动,办好第四届华合论坛等重大综合性招商活动,推进合作项目实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我市经济发展后劲。

   3、支持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整合资金,壮大服务业规模,全面提高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旅游企业。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和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落实财税调控政策,支持金融保险、商贸流通等服务业发展。

   (二)支持强化新型城镇化引领作用

   1、支持构建现代城镇体系。支持启动新区建设,构建大交通网络。支持中心城区增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中心城区、县城、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四个层级的现代城镇体系。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加大对县(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奖代补支持力度。

   2、支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旧城改造和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升级改造。支持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3、支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集聚式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资金向中心村倾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集聚式发展。

   (三)支持强化新型工业化主导作用

   1、支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2、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财税政策,支持实施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支持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3、增加节能环保投入。继续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节能技术改造,扶持节能、节地、节水和节材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

   (四)支持强化新型农业现代化基础作用

   1、支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培育优质农畜产品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打造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2、支持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实施“百千万”高产示范工程,建设高标准永久性粮田,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支持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解决安全饮水问题、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治理和电网改造等。

   4、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支持优良品种培育、现代种业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机械化,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粮油生产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

   (五)加大民生领域投入

   1、支持扩大就业。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2、支持加强社会保障。基本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增加21元和16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由2600元、1320元提高到2860元、1500元。规范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支持将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障范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规范完善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适时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办好爱心超市救助。

   3、支持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师特设岗位、师资培训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推进教育园区建设、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支持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成职教攻坚任务。提高市属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化解高校债务。

   4、支持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并适当提高报销水平。完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费支付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继续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5、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实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校园)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发展文博事业,推进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支持启动体育村升级改造工程。

   6、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

   7、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政策,稳步提高基层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加强安全生产,深化安全平顶山创建活动。支持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和法律援助工作。支持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严格财政管理

   1、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和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2、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在去年市政府10个组成部门年初部门预算公开的基础上,今年将扩大到市政府所有组成部门。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

   3、狠抓增收节支。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大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控制公务购车用车、公务接待费用、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推动机关节能减排。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用好盘活存量资产。

   4、严格财政监督。完善财政监督机制,重点加强重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财政民生支出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督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和县乡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对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积极推行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强财政法制建设、财政信息化建设和会计管理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各位代表!

   顺利完成2012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指导下,靠正气实干深化“学、比、看”实践,同心协力,开拓进取,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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