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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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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 浏览

——2013年2月21日在平顶山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张中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平顶山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着力稳增长、转方式、惠民生、保稳定,全市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030777万元,实际完成1075305万元,为预算的104.3%,增长12.8%;全市境域内财政总收入完成2169998万元,增长7%。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1474747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调入资金、超收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等因素,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2166675万元,实际完成20982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8%,增长19.8%,比全省平均增幅高2个百分点,增支346509万元,是我市财政历史上年度增支额度最多的一年。全市财政用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153220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3%,超出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投入“十项民生工程”资金403190万元,比上年增加38590万元。

   法定支出完成情况:

   农业支出完成254954万元,增长41%;

   教育支出完成454136万元,增长33.7%;

   科技支出完成24824万元,增长11.4%。

   法定支出增长均高于全市财政经常性收入5.6%的增长幅度。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4560万元,实际完成408535万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16.7%。

   年初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54560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调入资金、超收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等因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559555万元,实际完成4649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1%,增长23.3%。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326000万元,实际完成326909万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4%。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77907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等因素,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519689万元,实际完成5022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7%,增长5.9%。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8760万元,实际完成111431万元,为预算的102.5%,增长5.7%。

   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8760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增加补助和上年结余结转安排支出等因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67373万元,实际完成1391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3.1%,增长15.9%。(各收支科目详见附表一、二)

   预计全市和市本级当年预算可以实现收支平衡。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准确执行结果届时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三)2012年预算执行工作重点

   2012年,面对我市经济增速回落,税收增幅低位运行的严峻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分别突破100亿元和200亿元,全口径财政支出完成2563161万元,增长20.4%,超出境域内财政总收入393163万元,创历史新高。预算执行突出了以下重点:

   1、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资金77560万元,加快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筹措资金9065万元,用于企业改制和发展。落实资金13647万元,用于省属煤炭企业移交中小学补助和关闭退出小煤矿企业补助。落实资金4421万元,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奖励和发电企业迎峰度冬度夏奖补。落实支持产业集聚区的财税政策,并筹措资金2892万元,支持产业集聚区加快发展。落实资金623万元,用于市长质量奖、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创名牌奖励。

   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落实资金6168万元,支持科技攻关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8项科研成果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落实资金2973万元,用于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落实资金3000万元,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落实资金1389万元,用于我市旅游形象宣传和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982万元,支持举办第四届“华合论坛”等招商工作。落实资金648万元,用于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和物流业发展。

   减轻企业与居民税费负担。全面落实营业税起征点上调、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税收负担19878万元。取消3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22项小型微型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

   2、加大支持“三农”力度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资金22079万元,用于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孤石滩等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和水毁工程修复。落实资金9668万元,用于对产粮(油)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落实资金5493万元,用于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和防汛抗旱。落实资金2611万元,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基层农机推广和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农民增收。兑现粮食直补等15种惠农补贴资金61896万元。落实资金10713万元,用于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落实资金4032万元,用于畜牧产业化发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和畜产品市场准入。落实资金4062万元,用于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落实资金20627万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和异地搬迁扶贫。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518元,增长11.7%。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资金16367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筹措资金16700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和桥梁的建设与养护。落实资金10242万元,用于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和沼气建设。落实资金9806万元,推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落实资金10368万元,用于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落实资金526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落实资金1582万元,用于农产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市财政教育支出454136万元,增长33.7%,其中,市本级财政教育支出94689万元,增长32.6%。超额完成了上级财政下达的教育支出目标。落实资金20370万元,确保市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省定标准。落实资金10248万元,支持市属高校化解债务。落实资金6160万元,用于发放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和高中、中职助学金。落实资金3902万元,支持我市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落实资金2160万元,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和三年级学生顶岗实习补助。落实资金41396万元,用于“两免一补”。落实资金25578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和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及受灾学校建设。落实资金6476万元,用于解决特岗教师工资待遇、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和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奖励。落实资金13268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及其以奖代补。教育费附加支出25949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支出8340万元,用于支持中小学基础设施、教育园区建设和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

   促进社会保障和就业。全市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265万元,增长9.2%,其中,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049万元,增长8.5%。落实就业补助资金10947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1054万元、财政贴息4066万元,促进就业创业。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3988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到月人均1607元。落实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资金42520万元,人均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184元和89元。落实五保户供养资金4422万元,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2860元和1500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12097万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落实资金2125万元,用于孤儿散居和机构养育补助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落实资金5998万元,用于农村计生家庭奖励和农村自然灾害救助。落实资金1977万元,用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爱心超市救助、敬老院建设、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放心早餐工程。按照政策提高了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

   增加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全市财政医疗卫生支出212543万元,增长24.6%,其中,市本级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9648万元,增长3.3%。落实资金105188万元,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落实资金12250万元,用于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资金12060万元,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资金5063万元,用于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城乡居民大病救助和困难企业离休干部缴纳医疗保险金。落实资金4057万元,用于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建设。落实资金4763万元,用于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及其他传染病救治、结核病“三免费”政策落实、全科医师培训、医师下乡和村医养老。落实资金1810万元,用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

   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全市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293万元,增长27.9%,其中,市本级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799万元,增长79.7%。落实资金9331万元,用于市博物馆、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文化艺术中心和文化创业园建设及公益性设施免费开放。落实资金6197万元,用于体育村和文化宫改造及全民健身活动。落实资金2275万元,用于农村文化惠民工程。

   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全市财政公共安全支出116664万元,增长16.5%,其中,市本级财政公共安全支出49772万元,增长9.9%。落实资金32452万元,用于补助市、县级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技术装备购置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落实资金3365万元,用于市公安消防设施、装备建设和市区巡防队建设。落实资金1232万元,用于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涉法涉诉疑难案件办理和法律援助工作。落实资金6982万元,用于政法部门化解基本建设债务。落实资金988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和食品监管。

   增加保障性住房投入。全市财政住房保障支出75135万元,增长55.2%,其中,市本级财政住房保障支出27214万元,增长23.8%。5614户家庭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53万套,新开工1.48万套。

   4、推进生态文明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

   加大节能环保投入。全市财政节能环保支出78396万元,增长88.2%,其中,市本级财政节能环保支出22771万元,增长46%。落实资金8989万元,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退耕还林和林业生态市建设。落实资金6769万元,用于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改造、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落实资金4479万元,支持重点污染源和区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及环保能力建设。落实资金13430万元,用于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地质自然灾害治理。落实资金2748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省级生态文明村镇以奖代补和秸秆禁烧。

   支持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全市财政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4710万元,增长11.6%,其中,市本级财政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2480万元,增长16.1%。落实资金23117万元,用于城镇污水无害化处理和污水管网建设及归还城市建设贷款。落实资金5266万元,用于公交事业发展、燃气置换配套、数字化城管建设和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落实资金3000万元,支持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拨付债券资金15350万元,用于市区主干道提档改造、道路维修、园林绿化、湛河五桥亮化及生活垃圾填埋场二区续建等创卫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发放成品油调价补贴16765万元。

   5.争取更多上级财政支持

   2012年,争取中央、省财政对我市各类补助935087万元,增长13%,缓解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与财力不足的矛盾。

   6、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预算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市政府33个组成部门年初部门预算全部公开,预算编制内容不断细化。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稳步推进。

   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完善县乡财政信息网络,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务卡改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推行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实现政府采购39.9亿元,增长46.2%,节约资金4.3亿元,节约率为9.8%;评审财政投资项目1486个,审减投资7.1亿元,审减率为16%;财政集中支付办理支出业务204亿元,拒付违规开支1627万元。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了预算收入入库情况核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使用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对城建重点项目派驻财政监督员。完善公物仓管理制度,推进全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如:后续财源建设亟待加强,财源结构还不够合理,财政增收面临较大压力;人均财力水平仍然偏低,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管理力度仍需加大,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一些地方偿债压力较大,潜在财政风险不容忽视等。这些问题需通过今后的发展和工作的改进逐步解决

   二、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草案)

   (一)2013年财政收支形势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

   2013年,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不断积累,有政策机遇可用、有产业转移机遇可抓、有自身发展潜力可挖。但我市经济结构不合理、质量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传统优势产业税收贡献仍将受到制约,高成长性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尚待提高,加上进一步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收入增长将会比较低。财政支出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需求较大,再加上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等,增支项目多、刚性大、政策性强,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2013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个总目标”,坚持“转中求进”总要求,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收支绩效。

   (二)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

   按照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3年经济发展预期指标,考虑财税政策调整的增减收因素,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增长10%以上安排。各县(市、区)应根据当地实际,妥善安排本级收入预算。

   (三)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

   1、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33252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1%。按现行财政体制算账,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80835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6.8%。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政策性人员工资福利性增支、各项法定支出、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其他项目支出只能大体维持上年水平,有些项目还有一定整合和压缩,支出安排很满,执行中将从紧把握。(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三)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2700万元,增长1.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2700万元,增长3.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四)

   2、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700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0%;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092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3%。(高新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五)

   3、新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416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5%;新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5037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45%。(新城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六)

   新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321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57%;新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21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2%。(新城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安排详见附表七)

   三、2013年重点工作

   (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落实财政支持企业政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和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落实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奖励政策,支持开展专业化集群式招商,推进合作项目实施。整合资金,支持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建设。落实财税调控政策,支持壮大金融产业规模。支持物流园区建设,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支持打造一批旅游度假区和精品线路。改革县域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加重税收收入考核权重,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推进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四级城镇体系建设,拉动内需,承载发展。支持新区规划项目建设和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旧城连片开发改造和市内农贸市场改造。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

   (三)推进新型工业化。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项目。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和重大关键技术开发。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及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支持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林业生态建设。

   (四)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支持开展粮食高产创建、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等。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循环畜牧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建设。支持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电网改造和解决安全饮水问题等。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落实粮油生产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支持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

   (五)支持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进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市四十一中移址重建和启动市委党校新址建设。支持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巩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及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善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体系和临时救助制度,支持办好爱心超市工作。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文博事业,实施舞台艺术送农民和农村(校园)公益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市体育村提档升级改造。支持争创“省级文明城市”。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支持加强安全生产,推进平安鹰城、法治鹰城建设。

   (六)强化财政管理与改革。完善预算公开机制,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程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强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库建设,提高基金预算年初到位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落实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三公”经费、修建楼堂馆所和节会庆典活动,厉行节约,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财政监督,积极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监督。

   各位代表,顺利完成2013年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指导下,务实重干,克难攻坚,圆满完成各项预算任务,为我市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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