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16-00017
- 发布日期
- 2016-03-24
- 主题分类
- 三公经费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2016年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 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隶属市环保局管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办公室、排污申报核定科、污染现场监察科、排污费征收科、建设项目监察科、“12369”环保热线六个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能:受平顶山市环保局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保政策执行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征收排污费;参与污染纠纷和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市环境监察支队编制23人,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年度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要点和全市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落实执法监管任务,依法履行环境监察工作职能;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开展各类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监管检查,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15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9.1万元。 2016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0.3万元,占81.9%;商品服务支出预算8.1万元,占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占1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