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表彰道德模范和“汝州好人”
作者:魏森元 来源:平顶山日报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 浏览

(记者 魏森元)1月8日下午,汝州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暨“汝州好人”表彰大会在市委7楼会议室举行,表彰了10名道德模范和7名“汝州好人”。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设文明汝州,2019年,汝州市开展了“汝州好人”和第二届汝州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各级各部门多角度挖掘典型,通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公示等阶段,最终评选出王新涛等7名同志为“汝州好人”,陈凝等10名同志为第二届汝州市道德模范(包括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城市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

汝州市住建局驻白马村第一书记王新涛驻村两年多来,协调为白马村修了水泥路,打了深水井,通了公交车,建了标准化村部、卫生室和文化活动中心,还配备了健身器材。在王新涛的带领下,白马村积极谋划了蜜蜂养殖、山楂果园、核桃树种植、种兔养殖等项目,群众的钱袋子鼓了起来。

“今后,汝州市将继续开展‘最美人物’评选,拓展典型人物评选的广度和深度,将各行各业中的典型评选出来,标杆树起来,让一个好人带动一批好人,一批好人带动一城好人。同时,建立健全帮扶礼遇典型人物的长效机制,充分体现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等的关心关爱,进一步树立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汝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魏学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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