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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217/2019-00001
  • 发布日期
  •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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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浏览

今年以来,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平顶山市民政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2017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重点业务工作,不断开拓发展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规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一)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是实行救助保障浮动机制。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平顶山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根据GPI食品价格涨幅情况,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价格临时补贴。二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10元。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2017年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提高到2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提高到142元。三是加强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精准兜底专项行动,巩固动态下的应保尽保。四是扎实开展专项督查。联合市财政局对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资金落实发放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截至目前,我市11万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4216.7万元。各县(市区)城乡低保资金已按时按标发放到户,圆满完成省定目标。

(二)全力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一是全面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整合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全面建立了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二是组织开展特困人员排查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通过排查认定,全市享受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由1.38万人增加到1.76万人,实现了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三是进一步提高特困救助供养标准。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特困人员生活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分散供养最低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3700元,集中供养最低标准达到了每人每年5100元,确保兜底脱贫效果。

(三)不断加强敬老院建设管理。一是实施敬老院整合改造工程。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整合撤并农村敬老院18所,并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对敬老院进行改造建设。二是实施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投入资金650万元,完善了全市农村敬老院、养老院消防设施。三是投入资金400多万元,全面实施敬老院“温暖工程”。四是积极推进敬老院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工程。制定下发《农村敬老院建设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并联合财政部门下拨补助资金138万元,计划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无障碍改造任务。五是深化文明敬老院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敬老院管理水平、服务质量。

(四)大力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制度整体功效。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医疗补充救助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二是广泛资助困难群众参合参保。对农村特困人员全额资助180元,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不低于30元标准定额资助,全市共有227328万人参合参保人员。三是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水平。对困难群众经各类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分类提高救助金比例,今年已救助困难群众19519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3203万元。四是全面推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针对困难群众全面实施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改革,依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窗口,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中原农险、医疗救助的“一站式”结算。

(五)积极实施临时救助工作。一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突发事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等原因,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根据困难延续时限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临时救助资金。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有较大困难的, 可由县级政府社会救助联席会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救助标准。今年以来,全市有7878户困难群众得到临时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751.23万元。二是简化救助申办程序。一般程序为个人申请,乡镇调查和核实,组织民主评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情况紧急的可先行救助,而后补办相关手续。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审批权下放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是建立健全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确保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四是健全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委会、驻村干部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6.充分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工作。冬春季节(去年12月至今年5月),先后向县(市、区)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572万元、市级救灾资金50万元。同时,利用捐款招标采购棉被12000条、面粉140吨下拨,帮助灾民解决生活困难。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汛期救灾工作。按照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业务会议的部署,我局用明传电报向县(市、区)下发了做好汛期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同时成立市民政局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由局领导为组长成立7个救灾工作组,按分管责任区做好工作指导和检查,确保汛期救灾工作的完成。三是广泛进行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市民政局按照承担市减灾救灾委办公室职责,5月12日当天在鹰城广场组织市减灾救灾委20余个成员单位, 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媒体追踪报道多种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四是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制定和修订救灾预案指导县(市、区)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促进县(市)救灾预案全部完成。同时,加大灾害信息员培训力度先后组织市、县、乡各级灾害信息员参加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举办的培训班3次,共有50余人参加。

二、深化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加快军民融合发展

(一)认真做好双拥工作。一是全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高。2017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实现了“六连冠”目标。我市所辖宝丰县和鲁山县再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县。市民政局陶立仁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爱国拥军先进个人。二是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制定了双拥在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基层双拥优抚服务站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在重要节日开展爱国拥军教育宣传活动,加强社会化拥军和基层双拥规范化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双拥服务。三是扎实开展“双助双促”活动,做好重要节日走访慰问部队、军属等工作。市民政局多次深入驻平各部队调研,帮助部队解决困难,并为驻平团以上部队发放创建经费80万元,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携手共发展”的拥军优属氛围。

(二)全面提高优抚服务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抚恤定补对象2.6万多人,下拨抚恤补助资金5971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9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省级补助资金303.9万元、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资金79.3万元,资金发放做到了程序规范、专款专用、足额及时。二是优抚信息系统建设成效明显。全市128个乡镇(街道)实现了优抚信息系统部、省、市、县、乡镇(街道)五级联网,优抚数据采集管理更加规范、精准、高效。按照《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核查规范》的要求,今年我市应核查优抚对象4128人,到目前核查率达到90%;认真做好优抚对象身份证认证采集工作,身份证采集认证26233人,采集认证率98.94%(省定标准为98%);加强优抚信息数据更新、补充和完善,我市优抚信息系统资料完整度达到98.72%。优抚信息系统的开通运行,全面提升了我市优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三方三网三送”建设工作扎实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在全省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实施办法》和淮阳现场会议精神,下发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实施方案召开我市“三访三送三网”建设工作推进会。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资金187.8万元,11个县(市、区)建立了县级优抚服务中心,12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服务站,1372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级服务站,全市共选聘优抚协管员486人、联络员924人,通过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共受理优抚对象反映问题4819件,有4762件得到及时解决;走访慰问优抚对象14628人,发放政策宣传单3.9万多份,发放慰问金291万元。

(三)积极推进安置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接收安置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825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18人(含经省民政厅集中移交转业士官84人),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705人,集中移交伤残退役士兵2人。共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475余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40余万元,共有831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了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二是积极创新安置工作方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工作,成立了以市长周斌为组长的领导专班,细化任务,多方联动,层层抓落实。市民政局作为牵头单位,采取档案查找、接收单位上报、实地走访等多途径进行摸底排查,按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了信息汇总上报;研究制定了分类安置方案,采取重点安置和其他安置相结合,并充分做好退役军人养老、医疗接续工作。三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通过发放《致退役士兵的一封公开信》、开通咨询报名电话、建立“平顶山市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平台等途径进行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式的政策宣传。主动与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商定教育培训方案、课程、费用保障等事项,精选学校和机构作为教育培训基地。通过对培训基地的走访调查,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教育培训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全面构建适度普惠型福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事业

(一)提速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我市以开展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创建活动为载体,共建立26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470个老年活动场所。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补贴服务、自费购买服务等养老模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作为我市的试点的叶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公助民营的模式,已取得成功经验。通过居家养老服务的品牌化建设,带动了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切实抓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按照按照《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第二检查组蔡钦副局长,带领检查组人员,联合各地消防部门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开具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督促整改。三是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出台了《关于印发2017年平顶山市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正稳步推进,计划培训养老护理员230人,不断打造专业的养老护理人才队伍。

(二)切实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按照省、市孤儿保障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下发了提标文件,我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截至目前,全市1418名孤儿全部按新标准足额落实生活补助金。二是切实加强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目前我市共排查出困境儿童10955人,其中孤儿990人,特困儿童1900人,重病重残儿童2175人,贫困家庭儿童4649人,其他困境儿童1241人。配合民政部相关业务工作,举办了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班,完成了相关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三)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是组织落实两项补贴政策。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部门间协作配合;并联合市残联组成联合督导组,到各县(市、区)走村入户检查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召开业务工作会议,邀请市残联有关同志到会对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进行解读和问答。二是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下发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第四季度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确保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人。截至目前,全市共有34624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25065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全市2017年度已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485.955万元。

(四)大力推进现代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充分做好慈善资金募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募集慈善资金和慈善物资,进一步完善以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为基础的经常性捐助服务网络体系。一年来,慈善总会共接收社会捐款135万元。二是广泛开展慈善救助工作。2017年全市慈善组织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33万元,市第五人民医院直接支出用于患者救助补贴资金23.5万元。积极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共救助特困学生、特困家庭、特困残疾人、大病患者特困对象5000多人次。三是不断加强慈善救助管理工作。市、县两级慈善部门加强了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规范救助工作程序,对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然非常困难的四类贫困对象(特困家庭、特困残疾人、特困学生、特困老人)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了市、县两级困难群众数据资料库。

(五)认真开展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一是加强投注站点管理建设。以年审为契机,对全市投注站点加强整顿,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规范管理投注站点。同时,坚持公开征召投注站,进一步优化网上公开征召流程,简化申请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新增投注站近30个。二是积极开拓彩票销售市场。全力推广快开游戏促销活动,不断拓展即开彩票市场,全方位促进中福在线销售厅销量提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活动,树立品牌形象,扩大彩民群体。三是注重打造福彩公益形象。践行“公益、宣传、安全”六字方针,打造平安福彩,继续冠名开展了“福彩公益百名助学”活动,通过媒体、报纸和户外广告设施,全方位开展福彩形象及公益宣传,树立福彩品牌效应。

四、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三社联动发展

(一)组织开展专项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省属国有企业承办社区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印发了《省属国有企业承办社区基本情况调查表》,起草并签订了市政府与有移交任务的企业移交框架协议。印发了《关于移交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建立了工作台账,实行每日上报工作进度,每周督导检查的制度。集中开展了为企业退休人员送温暖、献爱心服务的“六个一”活动。按照省定时间节点,我市接收企业移交退休人员73783名,完成率100%。剥离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圆满完成。 

(二)积极探索社区服务与治理创新。一是规范社区管理制度。出台了《平顶山市关于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实施意见》,建立规范各项管理制度,为社区回归自治管理轨道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和扶贫攻坚工作。印发了《平顶山市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扶贫攻坚工作中扎实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并顺利完成了以宝丰县肖旗乡为城乡社区协商试点的工作,下一步拟召开全市现场会进行复制推广。此外,还统筹开展了村(居)委员会赋码工作和纠正村章乡管工作。

(三)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力度。按照社会组织评估办法规定,对市区社会组织进行了登记评估,18个社会组织获得3A以上评估登记;对市本级319个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高标准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充分做好社会组织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工作,制定了风险排查、防范化解、风险处置等5个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台账、印发通知、召开会议、宣传动员,查处取缔涉嫌组织6个;完成了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发系统设置和法人库建设工作,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步入常态化。二是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方法。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深入推行社会组织行为承诺制,与业务主管部门构建双重管理新模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举办了社会组织建设发展培训班,通过培训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相互交流学习。

五、扎实开展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优化社会服务体系

(一)大力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按照《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并协调相关单位,落实监护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二是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再次摸底排查,全市共排查出留守儿童21691人。三是制定下发《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着重做好督促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同时建立了长效督查机制,实行市督查县(市、区)、县(市、区)督查乡镇的层级工作督查方式。四是按照省厅的要求,督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以当地党委、政府的文件形式出台本地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实施意见或措施,成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领导小组,截至目前,我市所有县(市)区均出台了文件,成立了领导组织。五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六一”儿童节,联合市关工委、市妇联等单位联合举行了“六个一”关爱保护活动;8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月活动,并引导各县(市)区也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关爱保护活动。

(二)稳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一是集中开展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强力推进,我市1市4县4区已按省厅规定时间节点,全部通过了省级检查验收。二是充分做好市区主干道命名工作。按照市领导指示,对全市的道路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对市区未命名的6条主干道,34条次干道,经专家论证,提出初步命名(更名)方案。三是数字城管工作成绩显著。加大数字城管工作力度,按照民政部《地名标志管理办法》,会同辖区内有关人员,对全市245条道路的标准地名标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

(三)科学做好界管工作。一是积极做好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起草了《联合检查实施方案》,与驻马店市界管办召开工作协商会,沟通协商联检与埋设新型界桩同步进行事项。二是督促指导所辖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界线管理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安排三条县级界线进行了联合检查。三是切实开展新型界桩更换工作。截至10月底,界桩更换全部完成,共更换市级界桩22颗。四是扎实开展城区勘界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城区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全面展开。五是继续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市民政局每年都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考核。每年度组织人员对所辖县、市、区平安边界工作进行检查,对曾经引发争议的部分单位进行回访,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调处争议各项制度。

(四)不断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祭扫工作的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分别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组织,制定祭扫活动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明确专人对重点防范区域加强应急值守。二是按照《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大排查的工作要求》,组织各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结合民政部提出的“三个必查”和殡葬服务“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有效完成整改任务,消除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殡葬宣传工作,增强群众文明殡葬意识。清明节前,深入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传周活动,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丧葬理念,树立了良好的社会丧葬新风。四是强化公墓建设与监管工作。各级公墓管理单位,认真履行对经营性公墓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公墓用地、墓穴建设和推进生态安葬等方面的监管与指导工作,五是加强殡葬火化工作。各级殡仪服务单位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条件,提升殡仪服务质量,同时,强化现代殡葬文化宣传。

(五)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政策。按照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规范》内容。二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强化婚姻登记业务指导,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婚姻登记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登记合格率。三是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员资格核查和婚姻登记信息核对工作。根据相关要求,对全市婚姻登记员的在编情况进行了清查认证,同时,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对2016年录入的婚姻登记历史信息进行再核对,确保婚姻登记信息准确性。四是积极开展历史信息补录工作。按照相关要求,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机关积极做好1980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信息补录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检查。按照相关通知,对全市所有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六是开展全市婚姻登记业务培训,并进行考试,为符合条件并通过培训合格的婚姻登记员颁发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

(六)切实开展流浪救助管理工作。一是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和站外人员托养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采取得力措施立即整改,现大部分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救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切实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托养点进行突击检查,通过检查大大提高了托养人员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四是安排部署“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顺利度过寒冬。

七、全面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机关工作效能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建设“回头看”实施方案》,完善“三公”经费、津贴发放、公务用车、会议差旅等相关制度,分三个阶段推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三)着力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成立了市民政局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平顶山市民政局开展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全局,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要求,夯实责任。工作中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做好总结,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效。

(四)扎实开展民政文化建设。纪检组与局直属机关党委共同举办“立公心、扬正气、守纪律、树形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和“庆七一·颂歌献给党”歌咏活动。双节期间,纪检组负责同志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作风纪律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整体情况良好。11月份,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书香民政 阅读相伴”读书系列活动,成立图书阅览室,建立图书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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