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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5268X/2016-00004
  • 发布日期
  • 2016-03-18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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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8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政务监督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知晓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立了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安排专人每月定期梳理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及时编制和填报政务公开相关内容,确保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规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市司法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和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同时,注重公开的时效性。凡是涉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内容外,全部实行公开。

   (三)强化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根据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市司法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建立健全检查考评、监督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警职工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效能意识,工作作风极大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了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24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795条,占64.1 %;计划总结类138条,占11.1%;公示公告类101条,占8.1%;政策法规类26条,占2.1%;其它181条,占14.6%。除了通过简报、网站、报纸等传统媒体公开外,还建立了“平顶山司法局”微信、“平顶山司法行政”新浪微博,并依托平顶山日报社建立了手机客户端,已同步发布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图文信息140余条。与平顶山日报新媒体中心加强沟通联系,通过其掌握的“平顶山手机报、掌上鹰城、平顶山微报、平顶山微视”等新媒体,开辟司法行政宣传专栏专题,已播报播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信息12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平顶山司法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2016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办证等办事功能,进一步做好网站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网上信访、政务微博等互动栏目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落到实处,以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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