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市石油分公司非法占地案
浏览次数: 浏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市石油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3721877718B
法定代表人 穆永奎
地址 平顶山市矿工中路北38号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自然资罚字【2021】42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李军停(16040014113)张春莉(1604001414091)
违法事实 2021 年6月 ,我局执法人员在卫东区巡查中发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石油分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
主要证据材料 1、对你单位的询问笔录。 2、非法占地现场勘测宗地图、现场勘测笔录、所占用宗地现场照片。 3、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的认定说明。 4、营业执照。 5、授权委托书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五条第二项第二目“一般违法行为……占用其他土地面积在3335--6667平方米(含6667平方米)。”;处罚标准:“……其他土地每平方米处以3-5元罚款”。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审核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全部同意给予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17428.44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8.26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