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2204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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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耿晓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行政处罚种类 治超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220400021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违法事实 未取得巡游出租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主要证据材料 违反《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6号)第八条
处罚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16号)第四十五条
适用裁量标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无陈述申辩或听证
法制审核情况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罚款并责令整改
处罚决定日期 2022-4-26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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