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利局关于河南平顶山宝丰闹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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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平顶山供电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00171758000R
法定代表人 杨付军
地址 平顶山市新华路南段六号院
行政许可类别 普通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平水行许字〔2022〕97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行政许可依据 水保【2019】160号
行政许可受理日期 2022年12月13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河南平顶山宝丰闹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行政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配套法规、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4516公顷。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72.97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53419.2元(计费面积44516平方米)。
行政许可决定日期 2022.12.13
行政许可有效期 2022.12.13
行政许可机关 平顶山市水利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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