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郏县堂街镇中心卫生院的行政处罚公示 平卫放罚〔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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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郏县堂街镇中心卫生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12410425417005712H
法定代表人 梁战奎
地址 河南郏县堂街镇堂西村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卫放罚〔2021〕4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赵金磊(16040022025)、 张强(16040022006)
违法事实 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
主要证据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决定书》复印件;《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决定书》复印件;《询问笔录》1份。
处罚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一百二十一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申请
法制审核情况 通过
集体讨论情况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2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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