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天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E10)92#车用乙醇汽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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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郏县天运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结构代码、工商注册号) 9141042507943488XJ
法定代表人 胡新卫
地址 郏县白庙乡郏神路(白杨路口路东)
行政处罚种类 处以罚款,没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处罚〔2022〕5号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号) 鲁万春(执法证号16040030076)、周丽娜(执法证号16040030341)
违法事实 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0日对平顶山市甲润石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湛河区九里山加油站销售的油品进行了抽样检查,现场抽取6个样品,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其中4份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编号为(NO):KG202110250591-1、KG202110250591-2、KG202110250591-3、KG202110250591-4。该加油站于2021年11月8日接到检测报告及结果告知书后,于2021年11月18日申请复检,2021年11月29日又放弃了复检。
主要证据材料 公司委托代理人洪勇调查询问笔录2份;检验报告6份;调查笔录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适用裁量标准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 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处罚依据第五十条的裁量基准
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法制审核情况 同意
集体讨论情况 同意
处罚内容 1.处涉案汽油货值金额35316的1.3倍的罚款、即45910.8元1.处涉案汽油货值金额35316的1.3倍的罚款、即45910.8元;1.处涉案汽油货值金额35316的1.3倍的罚款、即45910.8元;.没收违法所得7684.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月25日
行政处罚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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