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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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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01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平政办明电〔2018〕235号)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18年市人社局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

我们及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结合我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小组,成立了以局长、党组书记董汉生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主管领导分工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的良性工作局面。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1.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专门修订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内包括《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根据《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制定《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2.修订完善了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平顶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相关配套措施,从而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局党组带头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以来,局党组两次专题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各科室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各科室的义务和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局办公室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同时把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教育纳入我局普法规划,在各个科室都发放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材料,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氛围。

(四)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第一是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极大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第二是编制平顶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作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载体之一,贯彻“保证重点、基层优先”的原则,每期都向各县市区人社局及局属单位进行发放。同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第三是对于我局需要发布的重要信息,及时与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电视台等媒体联系,通过媒体进行公布。  

(五)平顶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坚持把职称评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伤认定等全程上网公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2.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我局共办理10件人大代表建议、24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按时办结,并在网上予以回复公示。

3.建立随机抽查信息公开机制。今年以来,市劳动监察支队严格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全市用工单位进行排查,共评出42家信用A级单位,在局网站进行公布,并推送市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同时,对涉及严重违法单位进行曝光。

4.根据对外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的要求,8月6日上午,我局召开了审批服便民化工作动员会,传达了省厅的会议精神,局领导对开展此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华城大厦人社服务窗口进驻市综合服务大厅提出了时间表,定于8月10日前涉局19项业务作为第一批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办公,9月20前关闭华城大厦窗口全部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了“进一门”,开设服务窗口26个,并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服务大厅人社窗口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现社保经办全部在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已服务群众30000多件次。

5.根据近年来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从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多样化服务的期盼着手,在服务便民上狠下功夫,对涉局67项权责清单、56项公共服务清单进行了全面自查重新梳理,取消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许可”“集体合同审查”两个项目,经过三次细致梳理,在征求各县市人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汇总整理后反馈发给省厅,最后于2018年8月25日发布了全省三级十同项目120共项,其中属于市本级的有102项。

6.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涉局以“平政、平政办”印发的2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简化了证明材料和手续,经确认废止6个,通过调查了解,我局没有与全国一体化平台运行和行政服务“一网通办”要求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并将调查了解情况报市政府,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了政令畅通,优化了发展环境。

7.规范和优化服务流程。按照省厅工作规范标准,不断优化完善涉局102项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破解审批服务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我们正在对原编制的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重新梳理,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事指南,以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8.按照省厅安排,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开展集中录入工作,并于9月20日完成了市级所有事项(102项)、县区级所有开展事项(新华区85项、卫东区85项、石龙区80项、湛河区84项、高新区64项、宝丰县85项、叶县86项、鲁山县86项、郏县84项、舞钢88项)的录入工作。后期,将根据省厅要求及实际情况,对事项信息进行持续更新维护。

9.根据“一次办妥”工作要求,在完成“三级十同”审批事项梳理及信息录入工作后,对于审批事项使用自建业务系统的,要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对接,将审批事项的申请数据、办件过程及结果数据推送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一步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目前,我局按照省厅安排统一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有6项(工伤认定1项、社保卡业务办理3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项)。没有自建业务系统,可以使用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的有7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1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1项、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审批1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1项、企业年金方案备案1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项)。

为确保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服务办事系统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部“打通”,实现数据通、业务通,实现“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各县(市、区)人社局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精通计算机操作的人员集中在市局开展录入,经过连日奋战,在9月20日,市、县两级圆满完成了“三级十同”内容的录入工作,人社部门10个高频事项已经实现“网上办”,在《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

(六)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2018年我局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2018年我局仅受理一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部分同志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模糊,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公开的概念混淆不清。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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