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583/2016-00003
  • 发布日期
  • 2016-10-14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10-14 浏览次数: 浏览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科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平顶山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科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邮编:467000,电话:0375--2157018,电子信箱:pdssrmfkbgs@126.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市人防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及《平顶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实际,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丰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渠道,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人防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

一是完善领导机构,建全工作机制 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推进网站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事务,确定了具体同志扶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是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办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在繁忙紧张的人防工作中,统筹安排,积极、有序、稳妥地按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条例》的要求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办制定完成了《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市人防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市人防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

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我办在平顶山市人防办门户网站首页设立了“人防概况、人防新闻、政务信息、公共服务、人防协会、互动交流、双公示”等栏目,尽可能地将人防法律规定、政策依据、工作动态等及时对外公布。对已公开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方便网民查询。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公告通知19份,工作信息75份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办理网上咨询情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未共接到网上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办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三、存在问题及2016年打算

根据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办信息公开情况,主要在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2016年,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更加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平台建设及组织保障。加大门户网站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级部门已建网站的栏目设置,对未建网站的抓紧开展筹建工作。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新模式。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到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2016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