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583/2019-00001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依据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汇总市政府门户网站人防办二级网站数据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政务信息公开情况、存在问题、2019年工作打算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顶山市人防办秘书科联系(联系电话:0375-2157018,邮箱:pdssrmfkbgs@126.com)。
一、概述
2018年,市人防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认真贯彻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
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分解和明确,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秘书科牵头抓,其它科室协调配合,落实到人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责任等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着力于工作能力的培养
按照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在现有2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了对本单位有关干部职工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其自身素质和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同时组织了政务信息公开培训,接受培训19人次,大大提高了所属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
(三)创新形式,丰富公开载体和形式
逐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摆放了《平顶山市人防办人防工程建设有关事宜一次性告知书》,结合“3.1”、“5.12”、“9.18”、“12.4”等时机,充分利用人防宣讲进军训、展板、标语、挂图、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市民介绍人防知识。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在市人防办门户网站上主动发布信息65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314条,信息公开目录332条。微博信息发布40条,留言办结1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未收到公开人防有关事项的申请。
根据国家人防办规定,人防预决算、人防工程总体布局等属于涉密事项,依法不予以公开。
(三)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不收费,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人防工作属于国防建设的一部分,许多方面涉及到国家和军队的机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受一定限制,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努力和工作,但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是对政务公开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深度不够,由于人手紧张等原因个别政务信息公开有时还不够及时,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
三是政务公开人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对政务公开相关法规、工作流程、相关要求熟练掌握的人员仅仅局限于2名兼职人员,广大干部职工还不具备熟练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2019年工作打算
一是要不断扩大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条例》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定,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升公开的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让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重点性,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形成与社会公众互动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信息管理人员与各科室之间的信息联络,努力收集各类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全面性,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发掘培养一批信息联络、管理人员,分工合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细化、更规范化。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