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主题分类
  • 农产品质量监督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属相关科站,郏县畜牧局:
        当前,正处于暴雨侵袭后生产恢复和疫情防控关键期,给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保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特通知如下:
        一、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质量安全是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前提条件,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原则,切实履职尽责,要层层夯实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指导农产品生产者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农兽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落实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搞好宣传,指导生产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对上市的农产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进行自我质量承诺,实现产品溯源。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有包装的以包装为单元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无包装的以运输车辆或者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采取短信、微信、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操作指南》,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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