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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1-00005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 主题分类
  • 农业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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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食用菌企业“双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 浏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秸秆禁烧、食用菌“双改”及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豫农文〔2021〕182号)和《平顶山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平攻坚办〔2021〕37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食用菌灭菌环节清洁化生产,现就做好2021年食用菌企业“双改”(食用菌灭菌环节使用散煤、生物质(含柴)、醇基、燃油等能源改为电力或天然气,含改造和新建)项目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在确保菇农利益不受损、产业发展不萎缩、产品质量不降低、替代措施可持续的前提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引导食用菌分散制棒改为规模化制棒,对具备条件的区域,探索差异化“双改”方案,做到“应改尽改”“可改尽改”。通过大力推动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削减散煤、生物质(含柴)、醇基、燃油等能源用量,推动新旧能源转换,促使食用菌产业升级,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二、工作目标

2021年持续推进全市食用菌企业“双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鲁山县完成省定“双改”任务。完成2020年食用菌企业“双改”项目建设的验收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食用菌企业“双改”项目建设的验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职责。全市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动食用菌“双改”项目建设, 做好技术支持、日常调度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 “双改”工作,建立协调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辖区内食用菌“双改”项目建设和验收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双改”任务。

(二)专题召开“双改”项目建设推进会。针对全市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进展,召开全市农业系统推进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推进会,交流“双改”经验做法,解读相关政策,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会同市农科院组织食用菌企业清洁生产技术培训,建立技术研讨交流组织,及时解决“双改”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为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召开技术培训会议,组织各县(市、区)相关人员进行“双改”培训学习。

(四)组织开展项目验收。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制定的验收标准和程序,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行业专家,对已经完成建设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并及时报送验收情况。

(五)协调推进“双改”政策落地。在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指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积极汇总并报送“双改”用电用气问题,落实用电用气政策,力争食用菌生产企业用电用气支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

(六)组织开展食用菌“双改”企业排查。落实省委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精神,根据目前全市食用菌企业“双改”进度,进一步强化摸底调查。计划2021年上半年再次组织摸排全市100万棒(含)以上规模食用菌生产企业统计工作,对全市食用菌生产企业再摸底、再排查,确保底数清、数据准、任务明。

(七) 加强督导指导。建立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缓慢、信息上报不及时的适时通报,督促其进一步增强做好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开展调研指导,加快落实全市食用菌企业“双改”工作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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