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579217291/2021-00001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主题分类
  • 畜牧生产经营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平顶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畜牧业生产自救及动物防疫、检疫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畜牧局:
        9月24日晚,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其中叶县降雨量超过200毫米,孤石滩水库最大泄洪量超过1200秒每立方,我市畜牧养殖业遭受较大损失。据统计,截止9月26日,全市受灾养殖场369个,其中被淹334个,畜禽受灾16.9798万只头,转移6.7514万只头,死亡3.7863万只头,圈舍受损20.47万平米,饲草饲料受损7687吨,合计损失3500余万元。为切实做好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自救及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经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灾后生产恢复自救及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细化任务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快恢复生产,把灾后自救落到实处。同时与卫建委、市场监督、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做好灾后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因灾死亡动物处置,杜绝病死及因灾死亡畜禽流入市场、流向餐桌。
        二、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及时转移受灾畜禽,对于圈舍受损及受淹的畜禽要迅速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圈舍要加强通风换气和增加垫料,待圈舍清洁干燥并全面消毒灭杀后再转入畜禽。及时处理霉变饲草料。全面检查库房饲草料及青贮池中青贮饲料的受淹、受潮等情况,做好饲料晒干与脱毒,对于霉变的饲草料和饲料原料要销毁处理,防治畜禽中毒、生产能力下降和畜产品品质受污染。要趁天晴时段抓紧储备应急饲料、饲草,准备好防水沙袋、抽水机、应急照明设施、动物防疫消毒药和消毒机械,储备应急疫苗和药品等物资。
        三、强化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辖区内做好死亡畜禽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坚决杜绝死亡畜禽乱丢乱弃、顺水漂流等现象发生。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尸体要保证装袋密封运输,由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在保证规范操作的情况下采取就地深埋处理;运输死亡畜禽的车辆要具备防水、防渗、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条件。
        四、加强检疫监管。强化监督执法,规范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运输车辆备案情况,防止死亡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各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要和市场监督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健全联动机制,对反馈线索实行追溯索源,一经发现受灾养殖企业出售病死畜禽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从重从快处理。
        五、加强排查检修及安全隐患排查。对场区防雨排涝设施要全面检查,尤其是过水区域要严密排查隐患,对于危险薄弱环节要加固加高,受损圈舍要抓紧时间抢修强化,加强用电安全排查,防止漏电、连电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及时清理圈舍周边特别是污水道的积水杂物,保持环境整洁与排水通畅。及时检查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防止外排、外溢或者过水漫流等现象。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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