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84/2018-00003
- 发布日期
- 2018-04-27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将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各方面开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有利地促进了广大群众对环保工作的了解,提升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 组织机构建设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许全中局长为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各职能科室指定一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抽调了4名熟悉业务的同志兼职该项工作,设立了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政府信息查阅室等。截至2017年底,平顶山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信息公开制度
我局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编制指南和目录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修定了《 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平顶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编制工作指导思想、保障措施、工作步骤、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组织实施,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条例》的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落实学习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推行阳光政务,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使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了单位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69 条,基本做到了及时、快捷。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 及政务专网。
2.公共查阅点。我局设置文件查阅点1个 。
3.12369环保热线。全年环保热线群众来电含微信共1233件,处理率达到100%。
4 .其他途径。 如现场公示、微信平台等。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收到申请公开信件 2 件,均依法办理。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0起、行政诉讼案件0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在信息收集、报送上不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逐年上升,人员配备有待加强。三是公开途径有待进一步创新。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力求做到以下四点: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工作,及时调整不规范事项。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熟悉本单位业务及相关政策,规范解答公众提问,提高查询服务质量。
七、附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