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索引号
  • 005452292/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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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检查和市级汇总项目专项经费使用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 浏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8年开始实施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检查和市级汇总项目,项目内容为:对我市就所属行政区域内(暂不包括汝州)在已验收合格的县级三调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平顶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数据库和应用平台建设、完成平顶山市各类三调数据成果的汇总并开展分析并负责提交验收整改后完整的市级汇总成果。项目共需资金298.18万元,分两个标段进行,第一标段已完成,资金119.18万元已支付完成;目前进行的是第二标段,共需资金179万元,前期项目评审和招标工作于2018年11月开始,现项目已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款项已支付完成130.82万元,尾款48.18万元将于2022年年末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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