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字号
  • 平文广旅〔2022〕38号
  • 索引号
  • 114104000054525676/2022-00001
  • 发布日期
  • 2022-04-23
  • 主题分类
  • 文化市场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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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3 浏览次数: 浏览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平顶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平安委〔2022〕9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423 

 

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防范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压实压紧各级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辨识管控各类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防范遏制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后。检查范围为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内单位和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局属各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通过大检查切实解决一批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

(一)细化方策,立即部署。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局属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各类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内单位和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迅速行动,全面自查自改。要对照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对于重大风险隐患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于重大突出问题要强化协调配合,立查立改、集中攻坚,确保整改到位。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局属各单位分别于4月26日前、5月26日前、10月26日前向市局办公室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三)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市局成立8个督导组在五一劳动节前、5月份重点时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推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贯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过程,督促全面排查防范整治各类风险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四)巩固提升,确保成效。在十一国庆节前、10月份等关键期,市局8个督导组要对各地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对不放心的地方、单位和环节驻点指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检查内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按照3月31日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以国务院安委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实施意见方案为重点内容,深入查找、坚决整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1.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党组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报告工作的内容,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每季度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其他领导干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负责工作和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督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

3.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坚决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的决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5.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组织开展对重点企(事)业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综合运用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事故责任追究、联合惩戒等措施,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

6.实行“三书一制”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向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下达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监督其公开安全生产“承诺书”,同类行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向相关企业发送“警示书(函)”;对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和变更实行安全责任“实名制”管理。

7.全市文化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时有效排查管控风险和治理隐患,使危害因素始终处于受控制状态,确保人、机、物、环、管等各要素安全可靠。

(三)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8.市局领导干部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对负责的业务工作和分管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局属各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检查实施方案,坚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9.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健全完善照单履职工作机制。全面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对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本级安委会和市局及时协调解决。

10.盯紧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中各类安全风险,摸清当地底数情况,坚持常态化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制定排查工作制度,落实排查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抽查、跟踪复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好化解责任。

1)人员密集文化场所安全方面,包括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新行业;

2)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方面;

3)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方面;

4)广播电视重要设施和传输、播出安全方面;

5)文化旅游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方面;

6A级景区气象和地质灾害、安全防护设施、用火及电气、流量管理、高风险项目、玻璃栈桥等方面

7)旅行社团队安全方面;

8)旅游住宿业安全方面。

(四)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11.进一步细化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人员,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未经安全知识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

(五)重拳出击开展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打非治违”

12.针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作出专题部署,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

13.定期集中处理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依纪从重惩处决不手软,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同时,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防死灰复燃。

(六)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14.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得选择性、随意性执法,不得宽松软、讲人情、走过场,要将执法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15.严格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文化旅游行业安全执法检查情况评查,对问题严重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从严惩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约谈问责执法机构和人员。

16.强化精准执法,按照市、县(市、区)文化旅游执法管理权限,确定各级管辖企业名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突出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大呼隆”等粗放式检查。强化专业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

(七)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17.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各有关企业要在作业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列明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举报的方式和渠道,并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8.按照“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处罚、谁奖励”原则,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及时处理举报,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举报核查工作,经查证属实后,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报当地政府确保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9.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部门和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有关个人信息。

(八)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

20.发生事故险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报告,严格事故快报直报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将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依纪从严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方案,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加强问题整改。要通过大检查真正解决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座谈交流、重点谈话、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方法掌握一手信息、发现真实问题,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方法督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查严处、严肃追责。

(三)实行台账管理。要逐个单位、企业、场所、岗位全面排查,全覆盖、零容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清单台账,照单管控风险、消除隐患、整改问题。各级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凡是行动期间企业自查、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并彻底整改的,不予处罚;凡是逾期未改、应改未改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实施处罚、查封、停产、关闭、曝光等措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渠道宣传报道大检查期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

(五)加强工作纪律。市局各督导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注重对重点企业单位的明查暗访,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查出实实在在的问题。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督导检查工作,严禁瞒报谎报、弄虚作假。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主管部门和市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反馈大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局办公室报送。市局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汇总,向市安委会报告。

联系人:杜俊飞  电话:2156600

 箱:pdswgx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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