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长宏,男,汉族,河南宝丰人,1992年08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0.09--1992.07 平顶山师专学习;
1992.09--2003.08 平顶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工作(其间:1996.12取得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2003.08--2006.05 平顶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副所长(其间:2008.09.12取得中共河南省委党校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经济学专业学历);
2006.05--2010.09 平顶山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党支部书记;
2010.09--2016.01 平顶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所长;
2016.01--2019.06 平顶山市房产管理中心(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2019.06--2022.06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2022.06--2024.01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4.01--今 平顶山市房产事务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政策法规、信息宣传、房产市场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纪检监察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统计信息科、房产市场管理科、监察室、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安全事务所、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产中心窗口、市房地产测绘队、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